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情形,认定无效。

题目
单选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情形,认定无效。
A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B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C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D

ABC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A.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无效

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认定无效

C.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认定无效

D.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但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认定无效


参考答案:D

第2题: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


答案:对
解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第3题:

下列哪种情形下,不应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A.没有经过政府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

B.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而签订的施工合同

C.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

D.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而签订的施工合同


答案A

第4题:

若建设工程中标无效,则原先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答案:对
解析:

第5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等情形的,应当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认定无效。

A.承包人仅取得建筑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等级的
B.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C.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D.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E.建设工程不能进行招标,采用直接发包的

答案:B,C,D
解析:
2020版教材P120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6题:

( )具有对无效保险合同的认定权。


参考答案:A
保险合同的无效是指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被国家保护。保险合同无效.须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确认。

第7题:

下列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

A.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丁.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C.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D.承包人分包的合同无效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 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 的。据此,A项、B项和C项正确。承包人分包的合同的效力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而非一概无效。据此,D 项错误。

第8题:

发包人违法发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绝对无效的情形应当进行招标而已招标。()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错误

第9题: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认定无效的情形包括( )。

A.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B.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的
C.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的
D.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E.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认定无效


答案:A,B,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第10题:

因为资质挂靠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在实践中如何来操作?是否与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处理办法矛盾?


正确答案:《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对无效合同处理有明确规定,即:“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应该合同取得地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建设工程是承包人将劳务及建筑材料物化到建设工程的过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取得的财产在形式上是承包人建设的工程,实质是承包人对工程建设投入的劳务及建筑材料,因而无法适用恢复原状的返还原则,只能折价补偿,司法解释正是基于《合同法》的规定给出相应解释的,因此与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处理办法不矛盾。《建筑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均以保证工程质量作为立法的主要出发点,既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了,就是说保证了工程质量这一根本目的,从建设工程合同的目的角度来考虑,此时,无效施工承包合同与有效施工承包合同已无很大区别。所以,在此基础上,为了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合理解决纠纷,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的约定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是合理的。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