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税务局对某运输公司作出补税20万元的处理决定,该公不服向乙市税务局(甲县税务局的上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

题目
单选题
甲县税务局对某运输公司作出补税20万元的处理决定,该公不服向乙市税务局(甲县税务局的上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理决定。运输公司对复议决定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是()
A

甲县人民法院

B

乙市税务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C

既可以是,也可以是

D

省税务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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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3月3日,县税务局认定李某有偷逃税款行为,要求李某补缴税款2000元。李某不服,于3月14日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市税务局以李某已过复议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李某可通过以下何种途径寻求救济?( )A.向省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B.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C.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D.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D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2题:

(2015年)甲税务局委托乙保险公司代征税款,纳税人对代征税款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是( )。

A.甲税务局
B.甲税务局上一级税务机关
C.乙保险公司
D.乙保险公司上级机构

答案:B
解析:
纳税人对乙保险公司代征税款行为不服,甲税务局为被申请人,所以,复议机关为甲税务局上一级税务机关。

第3题:

佳依服装厂对某市国家税务局的罚款决定不服,可以向何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A.既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某省国家税务局申请复议

B.只能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只能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某省国家税务局申请复议

D.应当向作出罚款决定的该市国家税务局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一般复议管辖的例外情形。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由上述规定可知,本题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由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家税务局作出的,只能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4题:

A市甲县税务局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个体工商户吴某存在少报账目,逃避缴纳税款问题,遂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决定,吴某不服,向A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A市税务局的复议决定将罚款改为5000元,吴某认为A市税务局不负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县人民法院
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A市税务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甲县人民法院或者A市税务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因为经过了复议程序,甲县人民法院或A市税务局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5题:

某县原税务局以漏税为由处个体户孙某罚款二千元。孙某不服,向市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此时适逢税制改革,税务局被一分为二,分为国税局和地税局,则孙某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是(  )。

A.县国税局
B.县地税局
C.市国税局
D.市地税局
E.县原税务局

答案:A,B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6题:

(2016年)2016年底,梁某按照县税务局要求缴纳一笔税款,2018年初,梁某发现多缴税款39万元,5月15日,梁某向县税务局提交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书面申请。县税务局于5月25日作出不予退还税款的决定。梁某在复议机关市税务局作出维持县税务局不予退还的复议决定后,依法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本案复议与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被告仅为县税务局
B.市税务局是诉讼中的第三人
C.梁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就县税务局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D.法院审理此案应当就县税务局作出的不予退还税款决定进行事实审和法律审,并可适用司法解释
E.法院应当在审查县税务局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市税务局复议决定的合法性

答案:D,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为共同被告,故县税务局和市税务局是共同被告。所以选项A、B错误。行政机关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属于征税行为,行政相对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C错误。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既审查事实问题也审查法律问题,并且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所以选项D正确。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决定的合法性。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所以选项E正确。

第7题:

甲公司对M省N市税务局稽查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拟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各项中,符合复议管辖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应向N市税务局稽查局申请行政复议
B.甲公司应向M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C.甲公司应向M省税务局稽查局申请行政复议
D.甲公司应向N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D
解析:
对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N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第8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5~96 题:

某县税务局在一次税务检查中发现甲公司漏缴税款,遂作出决定要求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4925.34元,并处以200元的罚款。甲公司认为自己因为计算错误欠缴税款属实,但不赞同对其处以200元罚款,于是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作出复议决定后,甲公司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95 题 若市税务局的复议机关维持了补缴税款的金额,但撤销了对甲公司的2O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则甲公司可以向以下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A.县税务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市税务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甲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D.作出行政决定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
本题考查经复议案件的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复议机关撤销了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县税务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和市税务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9题:

(2016年)2013年度,梁某按照县税务局要求缴纳一笔税款。2016年年初,梁某发现多缴税款39万元。5月15日,梁某向县税务局提交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书面申请。县税务局于5月25日作出不予退还税款的决定。梁某在复议机关市税务局作出维持县税务局不予退还税款决定的复议决定后,依法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本案复议与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被告仅为县税务局
B.市税务局是诉讼中的第三人
C.梁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就县税务局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D.市税务局作出复议决定可以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复议机关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E.法院审理此案应当就县税务局作出的不予退还税款决定进行事实审和法律审,并可适用司法解释

答案:D,E
解析:
(1)选项A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县税务局)和复议机关(市税务局)为“共同被告”。(2)选项C:税款的退还属于“征税行为”,适用复议前置的法律规定,梁某应先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本选项错误。(3)选项D: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审查、决定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可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行政机关印章在行政复议中具有同等效力。(4)选项E: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行政机关调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是否合法、客观和充分)及审查原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内容(教材未涉及)。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第10题:

(2012年)2011年12月,甲市乙县税务局对锦绣服装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笔账务处理异常。乙县税务局认为,该公司购进的某批布料用于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276,000元不应抵扣。乙县税务局决定:依法追缴该公司少缴的增值税税款,并加收相应的滞纳金。
2012年2月1日,乙县税务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处少缴增值税税款的50%,即138,000元罚款。该《告知书》内容未涉及公司的听证权利问题。
次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和财务负责人楚某找到乙县税务局工作人员齐某,就有关事实和依据问题以口头形式向其作了全面的陈述和申辩,主要理由是:公司购进该批布料后,将其全部用于委托他人加工服装,收回后全部用于对外销售,并缴纳了增值税。齐某当场劝吴某和楚某不要再狡辩和发牢骚,吴某和楚某只好作罢。
2012年2月7日,吴某打电话给齐某说:“我们公司要求举行听证。”对此,齐某口头解释说:“你们有权要求听证,但是,法律规定听证要求得书面提出,3天的听证申请期限已经过了”。吴某听后就没有提交听证申请书。
2012年2月10日,乙县税务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少缴增值税税款的50%,即138,000元的罚款。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次日即向甲市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理由是:乙县税务局不依法告知听证权利和举行听证,对公司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处罚决定程序违法。甲市税务局复议人员在审查乙县税务局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时发现:没有锦绣服装公司提交的陈述申辩的书面材料和口头陈述申辩的笔录材料;在一份检查笔录上注明了“无陈述申辩”字样,但没有公司盖章或者公司有关人员签字。复议期间,乙县税务局不能提供对锦绣服装公司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进行复核的证据。
2.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复议机关甲市税务局对此案的正确处理有(  )。

A.作出变更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B.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复议决定
C.作出确认处罚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同时决定给予国家赔偿
D.作出撤销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决定
E.作出撤销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但是不得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决定

答案:D
解析:
(1)锦绣服装公司有理,不应决定驳回,排除选项B。(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①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题不属于上述列举情形,不能决定变更,排除选项A。(3)确认违法决定一般是在撤销决定已无意义或者行政决定无法撤销的情况下作出,而本题不属于该情形,排除选项C。(4)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选项D正确,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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