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  )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题目
单选题
《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  )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A

对方履行之前

B

对方要求履行之前

C

自己的合同权利实现之前

D

对方未应己方的要求履行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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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我国《民法典》第525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A.应当先后履行

B.可以先后履行

C.可以同时履行

D.应当同时履行


答案:D

第2题:

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在合同法上称为 ( )。

A.先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C
C【解析】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其中,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故答案为C。

第3题:

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第4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答案:
解析:
(1)该条是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
(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履行顺序或约定应同时履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有利于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时通过拒绝履行而免受损害。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有:①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②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至清偿期;③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④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4)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抗辩权,其效力表现在,在对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如果对方履行了债务,该权利即消灭。

第5题:

下列关于合同履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B.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可以等另一方履行之后再履行
C.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D.当事人互负债务,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答案:B
解析: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故B项说法错误。

第6题:

下列关于合同履行的抗辩权的说法中,表述错误的是( )。

A.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B.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要求

C.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D.对方丧失商业信誉,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可以中止履行


正确答案:D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7题:

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分析: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2)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的“同时履行”的含义?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答案:
解析: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至清偿期;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须双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2)同时履行是指合同的履行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当事人在合同中也没有就合同履行顺序作出约定,双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义务的情形。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双方为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拒绝履行自有债务的权利。如果对方履行了债务,该权利即行消灭。可甲公司转让债务给丁公司,但未取得保证人丙公司的同意,所以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8题: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顺序: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第9题: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答案:
解析:
该条是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后履行当事人,对先履行当事人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其履行义务不适当而要求后履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有对其履行要求予以拒绝的权利。
该条法律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防范合同履行风险,减少合同履行成本,妥善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与义务关系。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在双务合同中确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先履行一方向后履行一方提出了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可以针对全部不履行,也可以针对部分不履行,或履行不适当,抗辩应当与未履行状况相对应。

第10题: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该规定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是(  )。

A.先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答案:A
解析:
(1)选项B:由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行使;(2)选项C:无先后履行顺序,双方当事人均可行使;(3)选项D:由一般保证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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