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构成了经济法学体系。

题目
判断题
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构成了经济法学体系。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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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是( )

A.经济学

B.经济法律

C.经济现象

D.经济法


正确答案:D
【考点点击】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
【要点透析】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而经济法作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则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

第2题:

国外经济法学说分为()

A、德国的经济法学说

B、日本的经济法学说

C、前苏联的经济法学说

D、美国的经济法学说


参考答案:ABC

第3题:

我国关于经济法调整的第一阶段中“纵横统一论”源于()。

A、美国的效率违约经济法学派

B、德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学派

C、苏联现代经济法学派

D、日本反垄断经济法学派


参考答案:C

第4题:

经济法学体系


正确答案:经济法学体系指的是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体系。由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呈现出多层次性和复杂性。由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两部分组成,各自又包含许多重要内容。

第5题:

试析经济法学的体系。


正确答案: 我国目前的经济法学体系由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两部分组成,各自又包含许多重要内容。
(1)经济法总论
经济法总论在整个经济法学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对分论部分发挥着提纲挈领的作用,具有指导意义。经济法总论是对具体经济法制度的抽象概括,与经济法分论密不可分。
经济法总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济法的基本理论问题
2)经济法主体行为的一般理论
3)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理论
(2)经济法分论
经济法分论以经济法总论的理论框架为原则,对每一种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规范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经济法分论又包括了微观经济法学和宏观经济法学两大部分。
1)微观经济法学
微观经济法学又称“市场规制法学”,主要研究市场运行过程中市场交易主体及其市场行为适用的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2)宏观经济法学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其基础性作用的市场经济。宏观经济法学分为宏观经济法一般法学和宏观经济法特别法学两个分支体系。

第6题:

经济法体系和经济法律体系有以下区别()

A、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部门

B、经济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律、经济法规、经济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C、组成经济法部门的法律规范都是经济法律规范

D、组成经济法律体系的法律规范不一定是经济法律规范


参考答案:ABCD

第7题: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

A.经济法

B.经济法的规律

C.经济法律关系

D.经济法学科


正确答案:A

第8题:

经济法学体系的分论一般包括( )。

A.经济组织法

B.债权法

C.市场运行法

D.宏观经济调控法

E.经济诉讼法


正确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经济法学体系的分论。分论则基本按照经济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研究主要部门经济法律原理和制度。分论般分为:①经济组织法,主要研究企业法律问题。②宏观经济调控法,主要研究计划、财政、金融和投资等方面的法律问题。③市场运行法(有的称作市场规制法),主要研究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证券和票据等方面的法律问题。④社会保障法,主要研究社会保障资金、机构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第9题:

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构成了经济法学体系。


正确答案:正确

第10题:

简述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说。


正确答案: 广义说的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它所调整的对象,不仅仅限于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大量的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
在国际经济法发挥调整作用的过程中,在国际经济关系领域里享受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主体,即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但包括从事跨越国境的经济交往的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而且包括从事此种经济交往的一切自然人和法人。
因此,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并不仅仅局限于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以及属于公法性质的各种国际惯例,它还理应包括用以调整一切跨越国境的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和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涉外部分。
持此类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的杰塞普、斯泰纳、杰克逊、洛文费尔德以及日本的樱井雅夫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