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代位追偿与物上代位的区别。

题目
问答题
简述代位追偿与物上代位的区别。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代位求偿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以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和义务。
二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代位求偿原则是从补偿原则中派生出来的,只适用于财产保险,不适用于人身保险。物上代位是海上保险中的一种赔偿制度,只适用于保险船舶或所运输货物。
(2)代位求偿以当保险事故由第三者造成,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要求赔偿为前提。物上代位则是以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自愿放弃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并将一切权益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赔偿被保险人为前提。
(3)代位追偿是追偿权的转让,物上代位是所有权的转让。
(4)代位追偿是为保护保险人的利益。物上代位是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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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有物上代位与( )两种。

A.义务代位

B.权利代位

C.责任代位

D.人身代位


参考答案:D

第2题:

保险代位追偿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 )

A.权利代位

B.义务代位

C.责任代位

D.物上代位

E.财产代位


参考答案:AD

第3题:

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A、损失补偿

B、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


正确答案:B

第4题:

代位求偿与物上代位的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区别在于:
第一,代位求偿是一种权利代为,而物上代位是一种所有权代位;
第二,代位求偿主要是针对事故责任是由第三责任者造成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投保人向第三责任者的求偿权,而物上代位并不完全是针对第三者,由投保人自身造成的保险责任事故依然可以行使物上代位。

第5题:

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有物上代位与()两种。

  • A、义务代位
  • B、权利代位
  • C、责任代位
  • D、人身代位

正确答案:D

第6题:

代位追偿原则由可以分为( )

A. 权力代位

B. 重复保险分摊

C. 损失补偿

D. 物上代位


参考答案:A D              

第7题:

简述“代位追偿的有关规定”?


正确答案: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第一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在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8题:

保险代位追偿原则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保险代位追偿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

A、保险代位追偿原则既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又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

B、只有当保险标的发生全损才适用于代位追偿原则

C、保险代位追偿包括权利代位与物上代位

D、保险人代位追偿所得不大于其向被保险人的赔偿额

E、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的方式包括法定方式与约定方式


参考答案:ABCDE

第9题:

简述权利代位与物上代位的区别。


正确答案: (1)权利代位是一种债权的代位权;物上代位是一种物权的代位权。
(2)在权利代位中,保险人只享有被保险人应该享有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在保险委付中,保险人在获得保险标的的残余物所有权的同时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义务。
(3)在权利代位中,保险人行使代位权时所追偿金额不得超过赔偿金额,如有超过部分,应当退还被保险人;在保险委付中,保险人在处理标的物时所得的利益超过所赔金额,也属保险人所有,不须返回给被保险人。同样,在保险人行使物权而带来的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其索赔金额超过保险人所支付的保险赔偿金,也归保险人所有,不必退还给被保险人。

第10题:

比较委付与代位追偿的区别。


正确答案: (1)代位追偿只是一种纯粹的追偿权,取得这种权利的保险人无须承担其他义务;而保险人在接受委付时,则是将权利和义务全部接收,既获得了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又须承担该标的产生的义务。
(2)在代位追偿中,保险人只能获得保险赔偿金额以内的追偿权;而在委付中,保险人则可享有该项标的的一切权利,包括被保险人放弃的保险标的所有权和对保险标的的处分权。在委付后,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处置而取得的额外利益也由保险人获得,而不必返还给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