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海边礁石上生长的黑色壳的贝类,当地人叫它“海虹”,请问“海虹”的学名是()。

题目
单选题
在青岛海边礁石上生长的黑色壳的贝类,当地人叫它“海虹”,请问“海虹”的学名是()。
A

藤壶

B

牡蛎

C

帽贝

D

紫贻贝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17年3月3日,甲、乙、丙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海虹公司。约定每人各认缴出资30万元,并于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齐。2017年3月15日,海虹公司经登记成立。甲任执行董事,乙任经理,丙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成立后未召开过股东会。2017年11月,丙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自己不具有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为由,向海虹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由其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代其查阅海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海虹公司以查阅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且该申请未得到甲、乙同意为由,拒绝了丙的要求。2017年12月3日,丙以侵犯其股东知情权为由起诉海虹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提供查阅。
2017年12月5日,海虹公司因项目需要向河海公司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年利率36%,长捷公司为海虹公司的借款出具《保证责任书》提供担保,没有明确保证方式。2017年12月7日,河海公司将借款汇入海虹公司的银行账户。借款届期时,海虹公司未还款,河海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河海公司于2018年6月将海虹公司、长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河海公司发现甲、丙的认缴出资未到位,于是追加甲、丙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甲、丙承担责任。(考题改编)
下列有关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的请求与拒绝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丙查阅不需要经甲、乙同意
B.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有法律根据
C.丙有权查阅,但是不能聘请律师或会计师帮助查阅
D.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侵犯了丙的股东知情权
E.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侵犯了丙的股东决策权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知情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需书面请求公司同意。经公司同意与经其他股东同意不同。所以选项A正确。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以查阅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且申请未得到甲、乙同意为由予以拒绝没有法律依据。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B、E错误。股东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该股东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由会计师、律师等依法或者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所以选项C错误。

第2题:

(2019年)2017年3月3日,甲、乙、丙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海虹公司、约定每人各认缴出资30万元并于公司成立后3个月后缴齐。2017年3月15日,海虹公司经登记成立。甲任执行董事,乙任经理,丙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成立后未召开过股东会。2017年11月,丙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自己不具有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为由,向海虹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由其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代其查阅和复制海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海虹公司以查阅和复制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且该申请未得到甲、乙同意为由,拒绝了丙的要求。2017年12月3日,丙以侵犯其股东知情权为由起诉海虹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提供查阅。
2017年12月5日,海虹公司因项目需要向河海公司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年利率为36%,长捷公司为海虹公司的借款出具《保证责任书》提供担保,没有明确保证方式。2017年12月7日,河海公司将借款汇入海虹公司的银行账户。借款届期时,海虹公司末还款,河海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海河公司于2018年6月将海虹公司、长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河海公司发现甲、丙的认缴出资未到位,于是追加甲、丙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甲、丙承担责任。
下列有关甲、丙出资行为及其后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因甲、丙未出资,海虹公司增资时有权限制甲、丙新股优先认购权
B.甲、丙未出资行为构成对乙的违约
C.甲、丙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
D.因甲、丙未出资,海虹公司有权限制甲、丙的利润分配请求权
E.甲、丙未出资行为构成对乙的侵权

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AD: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2)选项BCE: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构成违约而非侵权)。

第3题:

《客运运价里程接算站示意图》中,京沪高速线的起讫站为()。

A.北京南站和上海虹桥站

B.北京站和上海虹桥站

C.北京西站和上海站

D.北京站和上海站


参考答案:A

第4题:

2017年3月3日,甲、乙、丙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海虹公司、约定每人各认缴出资30万元并于公司成立后3个月后缴齐。2017年3月15日,海虹公司经登记,成立。甲任执行董事,乙任经理,丙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成立后未召开过股东会。2017年11月,丙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自己不具有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为由,向海虹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由其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代其查阅和复制海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海虹公司以查阅和复制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且该申请未得到甲、乙同意为由,拒绝了丙的要求。2017年12月3日,丙以侵犯其股东知情权为由起诉海虹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提供查阅。
2017年12月5日,海虹公司因项目需要向河海公司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年利率为36%,长捷公司为海虹公司的借款出具《保证责任书》提供担保,没有明确保证方式。
2017年12月7日,河海公司将借款汇入海虹公司的银行账户。借款届期时,海虹公司末还款,河海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海河公司于2018年6月将海虹公司、长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河海公司发现甲、丙的认缴出资未到位,于是追加甲、丙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甲、丙承担责任。
下列有关查阅、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薄的请求与拒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丙查阅、复制不需要经甲、乙同意

B.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有法律根据

C.丙有权查阅,但是不能聘请律师或会计师帮助查阅

D.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复制,侵犯了丙的股东知情权

E.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复制,侵犯了丙的股东决策权

答案:D
解析: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需书面请求公司同意; (2)选项BDE: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 选项C:股东如不具备查账所必需的财务知识,可以由律师、会计师等依法或者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教材未涉及)。

第5题:

2017年3月3日,甲、乙、丙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海虹公司。约定每人各认缴出资30万元,并于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齐。2017年3月15日,海虹公司经登记成立。甲任执行董事,乙任经理,丙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成立后未召开过股东会。2017年11月,丙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自己不具有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为由,向海虹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由其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代其查阅海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海虹公司以查阅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且该申请未得到甲、乙同意为由,拒绝了丙的要求。2017年12月3日,丙以侵犯其股东知情权为由起诉海虹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提供查阅。
2017年12月5日,海虹公司因项目需要向河海公司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年利率36%,长捷公司为海虹公司的借款出具《保证责任书》提供担保,没有明确保证方式。2017年12月7日,河海公司将借款汇入海虹公司的银行账户。借款届期时,海虹公司未还款,河海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河海公司于2018年6月将海虹公司、长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河海公司发现甲、丙的认缴出资未到位,于是追加甲、丙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甲、丙承担责任。(考题改编)
下列有关本案诉讼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河海公司可以将股东甲、丙追加为共同被告
B.河海公司可以将股东甲、乙、丙追加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长捷公司应当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D.海虹公司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E.若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则应在收到起诉状后的答辩期内提出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核共同诉讼、普通程序。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此可以将甲、丙追加为共同被告。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所以选项C错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所以选项E正确。

第6题:

2017年3月3日,甲、乙、丙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海虹公司、约定每人各认缴出资30万元并于公司成立后3个月后缴齐。2017年3月15日,海虹公司经登记,成立。甲任执行董事,乙任经理,丙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成立后未召开过股东会。2017年11月,丙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自己不具有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为由,向海虹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由其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代其查阅和复制海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海虹公司以查阅和复制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且该申请未得到甲、乙同意为由,拒绝了丙的要求。2017年12月3日,丙以侵犯其股东知情权为由起诉海虹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提供查阅。
2017年12月5日,海虹公司因项目需要向河海公司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年利率为36%,长捷公司为海虹公司的借款出具《保证责任书》提供担保,没有明确保证方式。
2017年12月7日,河海公司将借款汇入海虹公司的银行账户。借款届期时,海虹公司末还款,河海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海河公司于2018年6月将海虹公司、长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河海公司发现甲、丙的认缴出资未到位,于是追加甲、丙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甲、丙承担责任。
下列有关本案诉讼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河海公司可以将股东甲、丙追加为共同被告

B.河海公司可以将股东甲、乙、丙追加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长捷公司应当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D.海虹公司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E.若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则应在收到起诉状后的答辩期内提出

答案:A,D
解析:
选项C::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 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2) 选项E: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第7题:

2017年3月3日,甲、乙、丙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海虹公司。约定每人各认缴出资30万元,并于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齐。2017年3月15日,海虹公司经登记成立。甲任执行董事,乙任经理,丙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成立后未召开过股东会。2017年11月,丙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自己不具有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为由,向海虹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由其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代其查阅海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海虹公司以查阅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且该申请未得到甲、乙同意为由,拒绝了丙的要求。2017年12月3日,丙以侵犯其股东知情权为由起诉海虹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提供查阅。
2017年12月5日,海虹公司因项目需要向河海公司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年利率36%,长捷公司为海虹公司的借款出具《保证责任书》提供担保,没有明确保证方式。2017年12月7日,河海公司将借款汇入海虹公司的银行账户。借款届期时,海虹公司未还款,河海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河海公司于2018年6月将海虹公司、长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河海公司发现甲、丙的认缴出资未到位,于是追加甲、丙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甲、丙承担责任。(考题改编)
下列有关本案保证方式、保证效力及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借款利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河海公司、海虹公司间借款合同于2017年12月5日成立,于2017年12月7日生效
B.长捷公司在本案中享有先诉抗辩权
C.本案保证方式应当视为一般保证
D.本案借款年利率24%以下能获得法院支持
E.本案借款年利率约定超过2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方式、民间借贷。非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一般是依法成立时生效。所以选项A错误。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所以选项B、C正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E错误。

第8题:

上海虹桥机场的航空代码(三字)是SHA。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9题:

2017年3月3日,甲、乙、丙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海虹公司、约定每人各认缴出资30万元并于公司成立后3个月后缴齐。2017年3月15日,海虹公司经登记,成立。甲任执行董事,乙任经理,丙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成立后未召开过股东会。2017年11月,丙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自己不具有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为由,向海虹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由其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代其查阅和复制海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海虹公司以查阅和复制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且该申请未得到甲、乙同意为由,拒绝了丙的要求。2017年12月3日,丙以侵犯其股东知情权为由起诉海虹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提供查阅。
2017年12月5日,海虹公司因项目需要向河海公司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年利率为36%,长捷公司为海虹公司的借款出具《保证责任书》提供担保,没有明确保证方式。
2017年12月7日,河海公司将借款汇入海虹公司的银行账户。借款届期时,海虹公司末还款,河海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海河公司于2018年6月将海虹公司、长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河海公司发现甲、丙的认缴出资未到位,于是追加甲、丙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甲、丙承担责任。
下列有关本案保证方式、保证效力及借款合同生效时问、借款利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河海公司、海虹公司间借款合同于2017年12月5日成立,于2017年12月7日生效

B.长捷公司在本案中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C.本案保证方式应当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D.木案借款年利率24%以下能获得法院支持

E.本案借款年利率约定超过2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 选项BC: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3) 选项DE: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第10题:

厦门市海沧区海虹社区初步实现了“责任网格化、平台信息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的社区网格化建设目标,形成了社区网格化建设“海虹模式”。

A

B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