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Ⅱ、Ⅲ级围岩地段仰拱距离掌子面不宜大于90m;
Ⅰ、Ⅱ、Ⅲ级围岩地段仰拱距离掌子面不宜大于120m;
Ⅳ级围岩地段仰拱距离掌子面不宜大于50m;
Ⅴ级围岩地段仰拱距离掌子面不宜大于40m;
Ⅵ级围岩地段仰拱距离掌子面不宜大于30m;
Ⅵ级围岩地段仰拱距离掌子面不宜大于40m。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软弱围岩隧道IV、V、VI级地段采用台阶法施工时,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IV、V、VI级围岩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
第4题:
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控制:仰拱及时施作,与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不超过()m,Ⅳ级不超过()m,Ⅴ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m。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初期支护Ⅳ级以上围岩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m;二次衬砌距离掌子面位置:Ⅳ级围岩不得大于()m,Ⅴ、Ⅵ级围岩不得大于()m。
第10题:
仰拱距掌子面的距离:Ⅲ级围岩不超过();Ⅳ级围岩不超过50m;Ⅴ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4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