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表述错误的是
A.法律价值决定了法律的目的,剥离法律价值的法律是盲目的
B.法律价值决定法律的善与恶,能对恶法进行纠正与补救
C.法律价值不能弥补法律在对现实社会变化的灵活与适应性方面的缺陷
D.法律价值有助于限制国家权力的滥用
C.法律价值的宏观认识。法律价值能够弥补法律在对现实社会变化的灵活与适应性方面的缺陷。
第2题:
法律价值的客观性表现在()。
A.法律价值并不一定能够为人们所正确和完整认知
B.法律价值不以主体是否认识或承认为转移
C.法律价值的实现不需要借助主体的努力
D.法律价值的实现程度与社会状况相联系
第3题:
下列哪一项关于法律价值的表述不能成立?( )。
A.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
B.法律本身所有的各种属性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
C.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
D.正义能推动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
第4题:
下面关于英国《珍宝法》描述正确的一项是()
第5题:
法律作用于法律价值具有不同的方面,下列哪一个选项没有指明这一点()。
A.法律价值指导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法律作用仅是法律实施的结果
B.法律价值强调一般性,法律作用强调灵活性
C.法律价值具有明显的主观性,法律作用不表现出主观性
D.法律价值具有应然性,而法律作用主要表现为实然性
第6题:
如何评价亲属关系的伦理价值和法律价值?
(1)亲属关系的伦理价值。亲属是重要的伦理实体。伦理因素在亲属关系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评价亲属关系,首先应当注意它的伦理价值。第一,亲属伦理反映着亲缘关系和婚缘关系的本质需求;它追求很高的精神境界,具有极其严格的评价标准。它的根本目标在于实现亲属关系的高度和谐。其他规范相比,是在最高的层次上规范着人们的亲属行为。第二,亲属伦理不仅注重行为本身及其后果,而且注重行为的动机,即更加注重从心理方面,也就是从内在的体验、认识、情感上对人们的行为加以规制;伦理目标的实现依赖于人们理性支配下的自觉,所凭借的主要是舆论、传统和信念,因而发挥着一种潜在的、其他规范无法代替的约束作用。第三,亲属伦理虽然按照由近及远的规律在要求上存在着程度的差别,但它不像法律的调整对象那样有严格的限制,涉及的亲属关系比较宽泛,这就使它在更为广阔的范围内发生影响。(2)亲属关系的法律价值。自有国家以来,亲属关系就是法律的重要调整对象。亲属法律依照统治集团的意志,通过确立一定范围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相应的亲属生活秩序,协调着亲属团体与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亲属法律内容非常丰富,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重视对公民亲属生活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当代亲属法律无不以确认和维护公民的亲属权利为宗旨,具有鲜明的权利法属性。另一方面,亲属法律效力的范围非常广阔,几乎涉及法律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在婚姻家庭法上亲属的身份权和人格权,亲属间的扶养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与管教的权利和义务,继承权,夫妻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等等;一般民事法律中的法定代理、监护、亲属失踪和死亡宣告的请求权等;刑法中的特定犯罪(虐待、遗弃、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重婚)的构成以及相应的亲告权等;诉讼法中的法定代理权(包括诉讼代理权和强制执行的申请权),回避等;劳动法中的受抚恤权、获得赔偿和困难补助权、亲属探视权等;国籍法中的国籍取得、退出等。(3)亲属道德和亲属法的关系。第一,从一定的意义上说,亲属关系的法律价值是它的伦理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一方面,亲属伦理是亲属法律的基本依据。亲属法律明文规定“什么是合乎伦理的行为”,什么是“不合乎伦理的行为”,从而形成亲属关系中最起码的行为准绳。另一方面,亲属法律是把亲属关系作为社会关系的基础因素加以考虑和规范的,因此,它更加重视伦理规范中最具有社会意义的那些内容,并且用国家强制的力量来使亲属关系服从于当时社会整体的利益。第二,与习俗和道德相比,法律所涉及的亲属关系具有明显的限定性。它只调整一定范围而远非全部的亲属关系。尽管不同国家与不同时期调整的范围有宽狭之分,但是,基于本身的性质和任务,法律只规范对社会生活产生最直接影响的亲属关系,只确立在当时看来处于核心地位的、彼此联系最为密切的那些亲属的权利和义务。
第7题: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价值的相对性是指()。
A.同一时代、同一社会的人们总有某种共同的价值追求
B.法律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
C.法律价值因时代、社会、阶级、群体而呈现出差异
D.法律价值的多元性
第8题:
法律的价值在主观方面表现是()。
A.价值追求
B.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断标准
C.法自身应该具有的良好品质
D.法律内容
第9题:
A.社会价值功能定位教育政策法律
B.社会价值功能定位教育政策法律
C.教育政策法律社会价值功能定位
D.教育政策功能定位社会价值法律
第10题: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坚持实事与价值的两分,尊重法律所确认的价值。在法律执行和适用时,只考虑法律规则的规定,主张不考虑价值问题,按照法律规则的规定操作,而不考虑法律规则之外的多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