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试论《德国民法典》的特点。
(1)法典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在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方面已有所变化,如在肯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受限制原则的基础上,对所有权行使上增加了某些限制性规定;肯定了“契约自由”原则;在民事责任上,实行过失责任与无过失责任并存。
(2)规定了法人制度。
(3)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主要表现在对容克贵族的土地所有权以及基于土地私有而产生的其他权利和亲属法中的家长制残余上。
(4)立法技术上讲究逻辑体系严密、概念科学、用语准确。
第3题:
1804年与1990年《德国民法典》在欧洲法律史上均具有不可磨灭的功绩和不可替代的地位。请问这两部民法典在内容上最为突出的不同点在于?
A.法国民法典规定了契约自由原则,而德国民法典没有
B.法国民法典规定了过失责任原则,而德国民法典没有
C.法国民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的自由竞争经济条件,而德国民法典没有
D.德国民法典直接保护资产阶级和容克贵族对雇佣劳动的剥削,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而法国民法典没有
第4题:
试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及历史意义。
第5题:
第6题:
试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特点、以及历史意义。
第7题:
日本《民法典》是界于()之间的混合产物。
A.英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
B.法国《民法典》和中国《民法典》
C.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
D.美国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
第8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时间和历史地位、主要内容、特点及历史意义。
第9题:
试述《德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特点及历史地位。
第10题:
试述楔形文字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