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说。

题目
问答题
简述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说。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广义说的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它所调整的对象,不仅仅限于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大量的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
在国际经济法发挥调整作用的过程中,在国际经济关系领域里享受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主体,即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但包括从事跨越国境的经济交往的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而且包括从事此种经济交往的一切自然人和法人。
因此,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并不仅仅局限于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以及属于公法性质的各种国际惯例,它还理应包括用以调整一切跨越国境的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和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涉外部分。
持此类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的杰塞普、斯泰纳、杰克逊、洛文费尔德以及日本的樱井雅夫等人。
解析: 暂无解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有关国际经济法的表述中,哪项是正确的?( )

A.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的主体都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B.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C.国际经济法调整主体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包括对于自然人身份、婚姻、继承等人身方面的法律关系

D.国际经济法调整主体之间的国际关系,包括政治、军事、外交和经济关系


正确答案:A
本题主要考查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及国际私法的区别。在主体上,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是相同的,因此A正确。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国际公法的主要渊源,因此B错误。国际经济法调整主体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对于自然人身份、婚姻、继承等人身方面的法律关系并不涉及,因此c错误。国际公法以调整国家间的政治、外交和军事等法律关系为主,因此D错误。

第2题:

简述国际经济法主体。


正确答案: (1)、个人。个人作为一般的民事关系主体,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但由于个人受物力、财力所限,因此,个人在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发挥的作用有限。
(2)、法人。包括法人、法人集团、跨国公司等。是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也是数量最多的部分。跨国公司凭借其优厚的财力、物力,人力优势和先进的技术、管理水平,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国际组织。大多数国际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国际经济组织都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固定的资产和资金来源,在一定的范围和领域承担一定的权利义务,有独立承担法律诉讼的能力,有些国际组织甚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国际组织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上具有法人资格。国际组织和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际组织和法人、跨国公司之间具有签订协议的能力,有接管买卖财产的能力,有进行法律诉讼的能力。
(4)、国家。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国家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然而国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主体,表现为它享有不可被剥夺的主权豁免权。未经国家同意,国家的主权行为和财产不受外国管辖和侵犯。国家不能作为被告在外国法院出庭、应诉,国家财产不能作为诉讼标的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然而,为了适应国际经济交往的需要,国家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宣布自愿放弃豁免权,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资格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由国家授权的负责人代表国家进行民事和经济活动。

第3题:

关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关系正确的是?( )

A.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有国家、经济组织,法人和个人,国际公法的主体没有个人,但包括法人

B.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有国际公约、国际商业惯例和国内法,与国际法相同

C.国际经济法和国际法一样都具有强制性

D.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而国际经济法主要调整国际经济关系


正确答案:D
国际公法的主体没有个人也没有法人,A项错误。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有国际公约、国际商业惯例和国内法,但国际法的法律规范是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与一般法律原则,两者不同,B项错误。国际经济法并不全具有强制性,所以C错误。

第4题:

简述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说。


正确答案: 广义说的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它所调整的对象,不仅仅限于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大量的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
在国际经济法发挥调整作用的过程中,在国际经济关系领域里享受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主体,即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但包括从事跨越国境的经济交往的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而且包括从事此种经济交往的一切自然人和法人。
因此,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并不仅仅局限于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以及属于公法性质的各种国际惯例,它还理应包括用以调整一切跨越国境的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和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涉外部分。
持此类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的杰塞普、斯泰纳、杰克逊、洛文费尔德以及日本的樱井雅夫等人。

第5题:

金泽良雄是持广义国际经济法观点的学者之一。


正确答案:错误

第6题:

共用题干

下列有关国际经济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B、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C、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关系,包括自然人抚养、婚姻、继承等人身方面的法律关系
D、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关系,包括政治、军事、外交和经济关系

答案:A
解析:
B项错误,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还包括国内立法等。C项错误,在调整对象上,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主体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对于自然人的身份、婚姻和继承等人身方面的法律关系并不涉及。D项错误,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间的政治、外交和军事等非经济关系,而不是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D项是正确答案。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调整范围包括: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国际商业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经过反复使用而形成的不成文的规则。为了使不成文的国家商业惯例更便于掌握和查找,一些民间性的国际组织或协会对不成文的惯例进行了整理和编纂。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国际商业惯例属于任意性的规范,只有在当事人明示选择适用的情况下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也可以对其选择的商业惯例进行补充和修改。综上所述,本题应选择B、D项。


A、C项错误,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国家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国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主体,表现为国家享有不可被剥夺的主权豁免权:未经国家同意,国家的主权行为和财产不受外国管辖和侵犯;国家不能作为被告在外国法院出庭、应诉;国家财产不能作为诉讼标的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但为了适应国际经济交往的需要,国家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宣布自愿放弃豁免权,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资格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由国家授权的负责人代表国家进行民事和经济活动。B、D项正确,除了直接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之外,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还具有其他主体所不具有的特殊职能,即对经济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因此,B、D项是正确答案。

第7题:

简述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学说。


正确答案: (1)关于调整对象,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其调整对象不仅包括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大量的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和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
(2)关于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认为不但包括从事跨越国境经济交往的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而且包括从事此种经济交往的一切自然人和法人。
(3)关于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和性质。不专属于单一的国际公法范畴,它的内涵与外延,早已经大大突破了国际公法单一门类或单一学科的局限,而涉及到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以及各国经济法、民商法等。国际经济法应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

第8题:

试述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学说?


参考答案:

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它所调整的对象,不仅仅限于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大量的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狭义的国际经济法学说:认为国际经济法只是调整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第9题:

简述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正确答案: 1、主体的普遍性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还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经济实体。
2、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广义上的国际经济关系,包括三个层次:
(1)平等当事人之间的国际经济交往关系
(2)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关系的当事人及其有关活动实施管理或管制的关系
(3)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之间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公约或协定确立的国际经济关系
3、规范的多样性
国际经济法的规范,是表现为一国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立法,以及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中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分三个层次:
(1)调整平等当事人之间的国际经济交易活动的“私法”规范
(2)国家对当事人所从事的国际经济交易活动实施管理和管制的“公法”规范,这类规范一般属于“强制性”规范
(3)调整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国际法规范

第10题:

广义国际法学说所认定的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主体性质和内容


正确答案:1.广义认为…调整的是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关系不仅包括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
2.主体不胆包括从事跨越国境经济交往的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而且包括从事此种经济交往的一切自然人和法人
3.内容不仅包括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以及属于公法性质的各种国际惯例还包括用以调整一切跨越国境的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和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涉外部分
4.国际经济法并不专属于国际公法范畴,不是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而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