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法律职业与法律思维的关系。
法律职业与法律思维的关系:
1、法律职业伴随法律的理性化而成熟。在法律职业化和专业化之前,法律职业阶层的独特法律思维是不存在的。
2、法律职业化使从业者形成了独特的思维方式。法律职业化使得法律人形成与普通人不同的思维、职业技巧等,进而形成有别于大众的独特的思维方式。
第2题:
简述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第3题:
简述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的关系。
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密切相关但又明显不同。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无法律责任即无法律制裁的可能。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功能体现,但有法律责任不一定会有强制性制裁措施的结果。一方面,法律责任因法定原由可能免于被承担;另一方面法律责任的功能不仅局限于制裁一种,因此,法律制裁不是法律责任的惟一反应结果。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院同学甲与乙对此有过讨论。甲认为:①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②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③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乙则认为:①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进行形式逻辑推理的思维;②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下列何种选项的观点是正确的?
A.甲的观点①和②
B.甲的观点①和乙的观点②
C.甲的观点③和乙的观点①
D.甲的观点②和乙的观点②
正确答案:B
甲的观点①和乙的观点②
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
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
第7题:
第8题:
简述法律思维的内容和特征与法律职业的密切关系。
(1)法律职业以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为基本前提。(2)法律职业以形式逻辑三段论推理为基础。(3)法律职业受时限和职业责任的约束而进行的思考和判断,具有不完全性。(4)法律职业以法律上的“相对真实”为认知依据。(5)法律职业判断结果具有非此即彼的明确性。(6)法律职业法律思维具有经验性。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