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题目
问答题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按我国《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公司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由于我国《公司法》仅授予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力而没有赋予股东及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特别召集权,故当上述法定事由出现而董事会不行召集权时,临时股东大会便无法召开。对此,在《公司法》进一步完善之前,上市公司可按照证监会的《规范意见》处理,非上市公司则可事先在公司章程中作出约定,以弥补立法的不足,从而保证临时股东大会在必要时得以召开。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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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4时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正确答案:ACD
A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股份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公司法》第101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答案为ACD。

第2题: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参考答案:(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题: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参考答案:

按我国《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公司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由于我国《公司法》仅授予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力而没有赋予股东及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特别召集权,故当上述法定事由出现而董事会不行召集权时,临时股东大会便无法召开。对此,在《公司法》进一步完善之前,上市公司可按照证监会的《规范意见》处理,非上市公司则可事先在公司章程中作出约定,以弥补立法的不足,从而保证临时股东大会在必要时得以召开。


第4题:

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9人。最大股东王某持有公司15%的股份。下列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有3名董事同时辞职时,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三分之一监事提议召开时,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公司未弥补亏达到400万元,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如王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选项A,由于董事人数未低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因此不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B,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三分之一监事不能决定监事会通过该项决议,所以无权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C,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份总额的三分之一,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注意:考生可能会对1000万注册资本是否为实收股本有疑问。本题中明确该股份有限公司系依募集方式设立,故其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选项D,王某持股超过10%,其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

第5题:

股份有限公司在持有公司股从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5%

B、10%

C、15%

D、20%


参考答案B

第6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成员5人。下列情形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董事人数减少了1人

B.未弥补的亏损为2200万元

C.持有公司股份15%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正确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第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第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第三,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第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第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7题: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参考答案:(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8题: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具备时,应当在()内召开临时会议。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参考答案:B

第9题:

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即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10题:

腾飞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日在上海浦东区成立,实收股本总额为1000万元,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腾飞股份有限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张某、王某、丁某、贾某四名董事同时辞职
B.腾飞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350万元
C.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郝某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董事长刘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监事会主席冯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B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选项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选项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C);董事会认为必要时(选项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E);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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