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题目
单选题
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

原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发回重审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B

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根据原审的审级,既可以按照一审程序组成合议庭,也可以按照二审程序组成合议庭

C

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判决宣告票据无效时可以根据需要组成合议庭

D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非重大疑难案件实行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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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B.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并作出决定

C.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庭有约束力

D.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正确答案:A
[考点]合议庭的评议[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除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以外案件可以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合议庭成员应当参加:(一)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案件;(二)合议庭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有重大分歧的案件;(三)合议庭意见与本院或上级法院以往同类型案件的裁判有可能不一致的案件;(四)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群体性纠纷案件;(五)经审判长提请且院长或者庭长认为确有必要讨论的其他案件。上述案件的讨论意见供合议庭参考。不影响合议庭依法作出裁判。”本题中,醉酒驾车刑事案件属于上述条文规定第1项中的“新类型刑事案件”,对于此案。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选项A正确,为应选项。上述条文中规定的讨论程序只可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庭长决定组织,法院院长无权主动组织或指令庭长组织该程序,选项B、D的说法于法无据,错误。讨论程序形成的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不影响合议庭依法作出裁判,因此对合议庭没有约束力,选项C错误。[难度系数]**

第2题:

下列关于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和基础

B.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中均得适用和解、调解

C.经审判程序处理的民事案件并不必然地要经过执行程序

D.执行程序所适用的案件不只限于审判程序处理的案件范围


正确答案:CD
CD。审判程序只是时间上处于执行程序之前,但并无前提、基础之关系,A项错误。审判程序中可以进行调解,但执行程序中不得进行,B项错误。执行程序并不绝对地依赖于审判程序而存在,也不必然是审判程序的继续,例如,公证机关制作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由人民法院适用执行程序执行,因此D项正确。经人民法院审判程序处理的民事案件并非都具有可执行内容,即使具有可执行内容,当事人主动履行完毕,也可不进入执行程序,因此C项正确。

第3题:

司法考试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一审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 人民法院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 特别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但是其中重大复杂案件和选民资格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你好,本题答案为AC.考生一般在B项容易犯错误。一审程序又可能是原一审,还有可能是再审一审,对于再审一审程序,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B项错误。

第4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选民资格案件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组织可以是独任审判员
B: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C:选民资格案件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
D:任何人都可以提起选民资格诉讼

答案:A,C
解析:
关于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审理采用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所以选项A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在选民资格案件及其诉讼程序中,起诉人与选举委员会之间就选民资格的有无或者选民名单的对错发生争议,因此,其不同于有关公民民事权利义务的私法上的争讼案件,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争讼案件,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的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目的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可见,任何公民都可以提起选民资格诉讼。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

第5题:

关于行政诉讼审判长的回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由上级法院决定

B.审判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C.审判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D.陪审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正确答案:AB
回避是一项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有关于回避制度和程序的规定。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执法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是有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应当退出对案件的调查和处理。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执法人员本人是当事人;或者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对其权益产生影响等情况。所谓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上述有利害关系以外的关系,如朋友关系、师生关系等,有可能利用这些关系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处理的情况。行政诉讼法对回避程序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回避,由行政首长决定;行政首长的回避,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

第6题:

下列关于审判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独任审判的案件也可能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B.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

C.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之前,需经院长同意

D.审判委员会的成员也存在回避问题


正确答案:ABCD
《高法解释》第114条第3款和第4款规定:“对于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院长认为不必要的,可以建议合议庭复议一次。独任审判的案件,开庭审理后,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由此可见,A和C的说法是正确的。《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由此可见B正确。依照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都存在回避问题,审判委员会成员作为审判人员,自然也不例外。故D正确。

第7题:

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C
软件和硬件有本质不同,因此有很强的区分性,同时,硬件与软件在功能上具有等价性,所谓等价性是指某个功能既可以用硬件实现,也可以用软件实现,无非在硬件实现时成本很高。但速度也很快;而用软件实现时运行速度较慢,但成本低。

第8题:

关于第一审审判组织的说法,哪一种是正确的()

A、简单案件适用独任制

B、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

C、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

D、合议庭由陪审员组成


参考答案:B

第9题:

对于人民陪审员的回避,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只能向院长申请
B.由审判长决定
C.由院长决定
D.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制度。按照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属于法院的审判人员,审判人员的回避应由院长决定。故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第10题:

关于合议庭的组成,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合议庭最多由5个审判员组成
B: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可以由5个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应由审判员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应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答案:A
解析:
【考点】合议制度。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可见,A项正确,C、D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8条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可见,B项错误。因此,本题应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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