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下列不属于收养成立的法律效力的是()

题目
单选题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下列不属于收养成立的法律效力的是()
A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B

养父母与养子女的近亲属间形成拟制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

C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D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血缘关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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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是办理收养登记

B.收养关系被人民法院确定无效的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无效

C.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无需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D.收养自收养公证之日起生效


参考答案:A

第2题: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下列不属于收养成立的法律效力的是()

A.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B.养父母与养子女的近亲属间形成拟制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

C.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D.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血缘关系建立


参考答案:D

第3题:

收养关系成立后将产生哪些效力?


参考答案: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第4题:

关于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彼此不再改变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自然血亲关系
B: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相互之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C: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便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起养父母和养子女的身份关系
D: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不复存在
E: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的规定

答案:A,B,C,E
解析:
根据收养的消解效力,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不复存在。但收养关系的成立并不能改变彼此的自然血亲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近亲属之间仍受《婚姻法》中关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限制。

第5题: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生效。

A.对

B.错


参考答案:对

第6题:

关于收养协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B.书面收养协议未经登记不产生法律效力

C.订立收养协议不是收养成立的必经程序

D.订立收养协议,不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


参考答案:D

第7题:

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之日起成立。


参考答案:县级以上;登记

第8题:

收养关系自()起成立。

A.收养登记之日

B.收养协议达成之日

C.被收养人同意之日

D.收养关系公告之日


参考答案:A

第9题:

关于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彼此不再改变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自然血亲关系

B.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相互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C.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便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起养父母和养子女的身份关系

D.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不复存在

E.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的规定


正确答案:ABCE
根据收养的消解效力,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不复存在。但收养关系的成立并不能改变彼此的自然血亲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近亲属之间仍受《婚姻法》中关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限制。

第10题:

关于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彼此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与子女
B.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相互之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C.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便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起养父母和养子女的身份关系
D.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不复存在
E.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的规定

答案:A,B,C,E
解析:
根据收养的解消效力,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不复存在。但收养关系的成立并不能改变彼此的自然血亲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近亲属之间仍受《婚姻法》中关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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