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鱼塘上游有乙厂、丙厂、丁厂,他们的排污均符合国家标准。但污水混合以后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甲饲养的鱼全部死亡。对此损失,

题目
判断题
甲的鱼塘上游有乙厂、丙厂、丁厂,他们的排污均符合国家标准。但污水混合以后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甲饲养的鱼全部死亡。对此损失,应由乙、丙、丁承担。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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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滨海化工总厂(甲)建于2005年1月。东临海滩,厂外是环乡河,有水产养殖场(乙)的几千亩鱼塘,是渔业养殖密集区。甲厂建厂时按设计规划的要求,投资安装了废水处理装置,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东海。设计中只允许有一个排污口,往东海排污,连生活污水也不准排入内河。甲厂在施工时却设置了三个排污口,一个排向东海两个排向环乡河。农民某丙承包了养殖场200亩鱼塘。养鱼用水除雨水外,全部从环乡河中抽取。2005年3月初,某丙投入鱼苗1万多千克,几天内发现鱼苗相继大量死亡,损失计10万元。某丙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要求调查处理。环保部门在调查中发现,甲厂在环保设施没有验收的情况下,于2005年2月进行试生产,致使硝基苯车间每小时排出的100吨冷却水中带有毒性物质硝基苯。经测定,环乡河及某丙承包的鱼塘中,硝基苯含量超过渔业标准5—7倍。调查过程中,3月中旬甲厂又发生硝基苯物料溢漏事故,最终也排入环乡河。事故发生后,甲厂即通知乙厂停止抽水,某丙的鱼塘因得不到及时供水又造成大量鱼死亡泛塘,损失计5万元。对此,环保部门作出决定,对甲厂罚款5000元,并要求甲厂赔偿某丙的全部损失15万元。甲厂不服,理由是:(1)排入环乡河的是冷却水,仅含少量硝基苯,没有超过排放标准;某丙的鱼苗死亡是其经营不善造成的。(2)甲厂只对溘漏事故造成的5万元损失承担责任。因及时通知了渔场,应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问题:

(1)甲厂的理由成立吗?某丙的15万元损失应由谁承担?

(2)本案中甲厂的行为有哪些是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应分别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从预防为主的环境法律要求看,本案有哪些不合法之处?找出其责任主体,并简要说明。


正确答案:
【考点】环境法律责任
【答案与解析】
(1)甲厂的理由不成立。因为甲厂排污污染了环乡河和某丙的鱼塘,造成鱼的死亡,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合法排污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是排污者的义务,不构成减免责任的条件。所以某丙前后损失15万元应当全部由甲厂承担,赔偿全部损失。
(2)本案中甲厂有以下违法行为:(1)擅自改变设计,将废水直接排入内河,造成渔业水体污染,使环保设施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建成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投入生产,违反了“三同时”制度。(2)没有采取措施防治生产中产生的废水,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发生后,也未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3)排污行为造成水体污染和财产损失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
(3)从预防为主的环境法律要求看,甲厂的规划选址不合法,设在渔业养殖密集区。法律规定,渔业水体等重要用水保护区不得新建排污口。其责任主体包括: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环保部门;未执行设计方案及未采取防治措施的建设单位(甲厂),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主管领导人。

第2题:

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正确答案:ABC
暂无

第3题:

某被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根据下列招标所列的修理报价和修理时间(该船舶船期损失每天6000元),计算保险公司应采用的方案是() 甲厂:15万,28天乙厂:18万,25天 丙厂:20万,18天丁厂:22万,15天

A.甲厂

B.乙厂

C.丙厂

D.丁厂


参考答案:C

第4题:

甲厂委托小李去乙厂购买原油30吨,因时间匆忙小李仅带有盖有甲厂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至乙厂后小李擅自为甲厂购买原油50吨。乙厂如期将50吨原油运送至甲厂,并要求甲厂付款。甲厂留下30吨,并依约付款后,将其余的原油皆退还乙厂,由此造成乙厂损失。该损失由( )承担。

A、甲厂

B、小李

C、甲厂和小李

D、乙厂自行承担


参考答案:A

第5题:

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乙发现当地的丙厂也在使用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不能主张下列 ( )项责任成立( )。

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

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

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

D.请求丙、丁厂连带承担侵权


正确答案:A
A。解析:《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乙厂对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仅许可甲厂在某省独占使用,丙厂未获许可即使用该注册商标,构成对甲厂商标权的侵犯。

第6题:

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项不能成立?( )

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责任

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责任

D.请求丙、丁厂连带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A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包括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三类。其中,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据此,甲厂仅有权“在某省”这一特定地域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乙厂在“外省”另外授权“丁厂”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行为并无不当,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丁厂违法许可丙厂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属于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丙厂仅经丁厂的违法许可而未经商标注册人“乙厂”的许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商标法》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进一步规定,“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由此,甲厂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其“B、C、D”三项请求成立,鉴于本题属于逆向选择,只有“A”选项符合题意。

第7题:

甲公司委托乙服装厂加工500套工服,材料由乙服装厂采购。甲公司提供样品并在取货时付款。乙服装厂自己加工了400套,其余100套私自委托丙服装厂加工。甲公司按约取货时,发现丙服装厂加工的100套工服不符合样品要求,为此引起纠纷。对此,甲公司有权( )。 A.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C.拒绝支付丙服装厂加工的100套工服的货款 D.要求乙服装厂重新加工100套工服


正确答案:ACD
因合同双方是甲公司和乙服装厂,因此,甲公司可以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服装厂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所以,甲公司可以拒绝支付该100套服务的货款,同时,可以要求乙服装厂重新加工。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第8题:

甲从乙商场购买一袋丙厂生产的熟食罐头,吃后中毒。经查,该批罐头系由乙商场委托丁公司运回,由于丁运输公司未采取冷藏措施致罐头变质,则甲有权向誰请求赔偿?()

A.乙商场或丙厂

B.乙商场或丁公司

C.丁公司或丙厂

D.乙商场、丙厂或丁公司


参考答案:A

第9题:

甲厂排出的污水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流入附近农户鱼塘,使鱼大量死 亡。因甲厂已向国家交纳排污超标费,所以就不再赔偿农户造成的死鱼损失。 ( )


参考答案:错误

第10题:

甲的鱼塘上游分别坐落着生产纸张的乙厂、生产石灰的丙厂、生产硫酸的丁厂,他们的排污均符合国家标准。但污水混合以后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甲饲养的鱼全部死亡。对此损失,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应由甲自担

B.应由乙、丙、丁承担按份责任

C.应主要由乙、丙、丁承担,甲也应自担部分

D.应由甲负主要责任,乙、丙、丁给予相应补偿


正确答案:ACD
[考点]共同侵权、“多因一果”侵权行为
[答案及解析] ACD。对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因数人侵权行为结合方式的不同而引起定性上的截然区别:若为直接结合,则成立共同侵权,形成连带责任;若为间接结合,则成立“多因一果”侵权行为,形成按份责任。本题中,乙、丙、丁厂排污均符合国家标准,其排污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排污的污水混合后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甲遭受财产损失,乙、丙、丁的行为间接结合,构成“多因一果”侵权行为,形成按份责任。所以B项正确,A、C、D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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