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阅案件材料
补充调查
询问证人
与受审查人谈话
第1题:
移送审理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必须是经过立案调查的案件,必须是在调查终结之后的案件,( )。
A.必须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
B.必须是需要给予批评教育以上的案件
C.领导认为需要进行审理但不再追究责任的案件
D.已提出处理意见
第2题:
案件的审核是指案件审理人员在确定移送或呈报的案件符合受理条件后,通过()等方式,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及处理意见、查案手续、查案程序进行审核,提出审理意见,将案件提交集体审议的工作程序。
第3题:
A、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的案件,同意案件处理意见;
B、对定性不准、适用依据错误、程序不合法、处理不当的案件,建议纠正;
C、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补充调查;
D、认为有必要提出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第4题:
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程序是()。
第5题:
稽查审理部门在接受案件时应当对案卷是否符合审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有()。
第6题:
公安机关对行政案件进行审核、审批时,审查的内容包括()。
第7题:
案件受理时,录入微机编码,软件提示“该纳税人已经在查”,对如何继续处理,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第8题:
A . 处理
B . 定性
C . 结案
D . 移送审理
第9题:
税务稽查案件审理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手续不全等情况,应当由审理人员予以增补。
第10题:
税务稽查审理,是指税务稽查机关对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在实施稽查终结后,由稽查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准案件事实,审查稽查程序,鉴别税案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质,拟定税案处理意见,制作审理工作报告和有关税务文书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