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承包了一栋高档写字楼工程的施工任务,经业主方认可将其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乙公司,工程施工中因乙分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承包了一栋高档写字楼工程的施工任务,经业主方认可将其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乙公司,工程施工中因乙分包的工程发生了质量事故给业主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而产生了赔偿责任。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当是()。
A

业主方只能要求乙赔偿

B

如果业主方要求甲赔偿,甲能以乙是业主认可的分包商为由而拒绝

C

甲不能拒绝业主方的10万元赔偿要求,但赔偿后可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向乙追赔

D

乙可以拒绝甲的追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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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有关建设工程的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建筑公司将承包的某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分包给乙建筑公司,其他非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甲与乙的分包合同无效;甲与丙的分包合同效力未定,取得发包人的追认后有效
B.甲建筑公司超越资质等级承包了某建设工程,但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
C.甲建筑公司将承包的某建设工程转包给乙公司,该转包合同无效
D.甲建筑公司依法将承包的建设工程的非主体结构施工工程分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中的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乙与丙之间的再分包合同无效


答案:A,B,D
解析:

第2题:

甲公司总承包了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其将装饰工程分包给了乙公司。乙以甲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材料供货合同。随后丙催告甲在一个月内予追认,而甲未作表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已经生效,甲应当履行合同
B、甲对乙丙签约行为未明确反对,视为同意
C、在甲未追认合同之前,丙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D、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C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及其处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未经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没有效力。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3题:

甲公司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将一化工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该工程中的液氨罐区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将供水工程分包给丁公司。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的单位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B

第4题:

甲公司总承包了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其将装饰工程分包给了乙公司,乙以甲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 材料供货合同。随后丙催告甲在一个月内予追认,而甲未作表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甲未追认合同之前,丙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B.合同己经生效,甲应当履行合同
C.甲对乙丙签约行为未明确反对,视为同意
D.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A
解析:
参考教材P11S。本题中表述的是无代理权的情形,此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如果 被代理人表示反对或者未做表示,则表明该合同是无效的。对于效力待定合同而言,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 第三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第5题:

(2018年)甲公司以总承包方式承揽了乙公司的大型工程施工项目,根据承包合同约定,将外墙装饰工程分包给了丙公司。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的单位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乙公司和丙公司

答案:A
解析:
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6题:

甲公司投标承包了一栋高档写字楼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务,经业主方认可将其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乙公司,工程施工中因乙公司分包的工程发生了质量事故给业主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而产生了赔偿责任。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当是( )。

A.业主方只能要求乙赔偿
B.甲不能拒绝业主方的10万元赔偿要求,但赔偿后可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向乙追赔
C.如果业主方要求甲赔偿,甲能以乙是业主认可的的分包商为由而拒绝
D.乙可以拒绝甲的追赔要求

答案:B
解析:
连带责任既可以依合同约定产生,也可以依法律规定产生。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或者各自过错的大小确定;一方向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是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时,建设单位即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向总承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

第7题:

(2013年)甲公司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将一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该工程中的液氨罐区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将供水工程分包给丁公司。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的单位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B
解析:

第8题:

甲公司承包了某写字楼的施工任务,经业主同意,将部分作业任务分包给了乙公司和丙公司,则该工程承包营业税的纳税人是( )。

A.甲应缴纳营业税

B.乙应缴纳营业税

C.丙应缴纳营业税

D.三人各自缴纳自己的营业税


正确答案:A

第9题:

甲公司投标中标承包了某开发商的写字楼工程施工任务,下列做法中合法的是()。

A.甲公司将部分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乙公司
B.开发方指定丙公司为安装工程的分包人
C.甲公司将该工程施工任务切块分包给了不同承包商
D.丙公司与开发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答案:A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97页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

第10题:

甲、乙建筑公司共同投标承包了一栋高档写字楼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务,工程施工中由乙公司负责的部分工程发生了质量事故给业主造成了20 万元的损失而产生了赔偿责任。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当是( )。

A、业主方只只能要求乙公司赔偿20 万元
B、业主方要求甲公司赔偿其中10 万元,甲认为是乙公司的责任拒绝赔偿
C、甲公司支付了业主方的10 万元赔偿,但赔偿后按联合承包协议向乙追赔
D、乙公司不考虑联合承包协议,拒绝甲公司的追赔要求

答案:C
解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也规定,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承包各方应签订联合承包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相互合作、违约责任承担等条款。各承包方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出现赔偿责任,建设单位有权向共同承包的任何一方请求赔偿.而被请求方不得拒绝,在其支付赔偿后可依据联合承包协议及有关各方过错大小,有权对超过自己应赔偿的那部分份额向其他方进行追偿。故选项 C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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