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公司和乙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指定的丙公司购买一台K06型彩印机,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供甲公司使用。丙公司履行的义务应包括()。A向乙公司交付彩印机B向甲公司交付彩印机C向乙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D向甲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E履行维修义务

题目
多选题
甲公司和乙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指定的丙公司购买一台K06型彩印机,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供甲公司使用。丙公司履行的义务应包括()。
A

向乙公司交付彩印机

B

向甲公司交付彩印机

C

向乙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D

向甲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E

履行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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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则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乙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径直解除合同

B.乙如果出现严重亏损,且危害付款之虞,甲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

C.如果甲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则可以免除交付义务

D.如果甲提前向乙公司表示无力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乙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BC
解析:考查要点是不安抗辩权、不可抗力免责事由、预期违约、先履行抗辩权。该题综合性较强,难度较大。A项表述涉及不安抗辩权的问题,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按照A项的表述,如果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说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当事入主张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时,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可见,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必须先中止合同,后解除合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因此,A项表述错误,B项表述正确。不可抗力属于合同不能腥行的免责事由,因此,C项表述正确。D项涉及到预期违约的问题,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D项表述中,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提前以明示的方式向守约方表示不能履行合同,属于明示毁约,此时,乙公司有权提前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乙公司在甲公司明示毁约的情况下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呢?答案是:不能。虽然先履行抗辩权是属于后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但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之一就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本应当先履行义务,但却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D项表述中根本没有此情形的发生,仅是明示毁约,而未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当然,如果作为先履行方的甲公司为了明示毁约,却以要求后履行方乙公司先行履行义务为借口来掩盖明示毁约的事实,那么,乙公司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见,后履行方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关键要看先屉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由于D项表述中没有提及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的情形,因此,乙公司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综上分析,D项表述错误,B项和C项是正确答案。

第2题:

甲租赁公司和乙施工企业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合同约定甲根据乙的要求向丙施工机械厂购买两台大型塔吊,关于该合同中当事人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向乙承担交付塔吊的义务
B.丙向甲承担塔吊的瑕疵担保义务
C.甲承担塔吊租赁期间的维修义务
D.乙向甲履行交付租金的义务

答案:D
解析:

第3题:

2000年10月,甲融资租赁公司(下称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从国外购进一套花岗岩生产线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10年,从设备交付时起算;年租金400万元(每季支付100万元),从设备交付时起算;租期届满后,租赁设备归乙公司所有。为了保证乙公司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义务,丙公司所属的丁分公司在征得丙公司的口头同意后,与甲公司订立了保证合同,约定在乙公司不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丁分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2001年12月,甲公司依约将采购的设备交付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依约开始向甲公司支付租金。

2003年3月,甲公司获悉:乙公司在融资租赁合同洽谈期间所提交的会计报表严重不实;隐瞒了逾期未还银行巨额贷款的事实;伪造了大量客户订单。甲公司随即与乙公司协商,并达成了进一步加强担保责任的协议,即:乙公司将其所有的一栋厂房作抵押,作为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此,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乙公司将用于抵押的厂房的所有权证书交甲公司收存。

2004年7月,乙公司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甲公司调查的情况显示:乙公司实际已处于资不抵债的境地。

要求:

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在乙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后,可否以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为由撤销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3)丁分公司是否应当向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丙公司是否应当向甲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

(4)如果乙公司破产,乙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并说明理由。

(5)如果乙公司破产,乙公司向甲公司租赁的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3、【答案】 (1)甲公司在乙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后,不能以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为由撤销融资租赁合同。根据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这里甲公司在得知受到欺诈后,没有提出撤销合同,而是与乙公司协商后,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实质上就是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因此,甲公司不能撤销融资租赁合同。
  (2)甲公司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乙公司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因此,甲公司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3)①丁分公司不应当按照与甲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向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在本题中,丁分公司未取得丙公司的书面授权,丁分公司与甲公司订立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丁分公司不应当向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②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导致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4)乙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属于破产财产。根据规定,当事人以厂房设定抵押时,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在本题中,乙公司以厂房向甲公司设定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未生效。因此,如果乙公司破产,乙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属于破产财产。
  (5)如果乙公司破产,乙公司向甲公司租赁的设备不属于破产财产。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在本题中,融资租赁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有出租人(甲公司)。

第4题:

甲租赁公司和乙施工企业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根据乙的要求向丙施工机械厂购买两台大型塔吊,关于该合同中当事人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向乙承担交付塔吊的义务
B、丙向甲承担塔吊的瑕疵担保义务
C、甲承担塔吊租赁期间的维修义务
D、乙向甲履行交付租金的义务

答案:D
解析:
教材P185
本题考查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选项A错误,应该是丙向乙承担交付塔吊的义务;选项B错误,出卖人的义务是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和物的瑕疵担保;选项C错误,应该是乙承担塔吊租赁期间的维修义务,因为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货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5题:

(2012年)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甲、乙公司为此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未就设备的维修事项作特别约定,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部件磨损,须维修。甲公司应承担维修义务。( )


答案:错
解析:
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6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
B: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
C: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

答案:A
解析:
【考点】合同相对性;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详解】《合同法》第65条仅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未规定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代为履行协议的问题。就本题中第三人丙公司与债权人乙公司达成协议,可按照合同法一般原理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则予以解答。乙、丙公司签订代为履行协议,系两者真实意思表示,对乙、丙公司有效,但甲公司完全不知情,对甲公司不发生拘束力。在选项A中,甲公司不知情,不影响乙、丙公司间协议对乙、丙公司的效力,所以,丙代为履行后,仍然有法律效力,该选项正确。在选项B中,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乙、丙公司的协议对其不发生效力,但是丙在代为履行义务后,甲的义务消灭。《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甲构成不当得利。《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按照该两条的规定,丙仍可要求甲公司支付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该选项错误。在选项C中,因为甲公司不知情,乙、丙公司的协议对甲不发生效力,若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乙公司不得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该选项错误。在选项D中,若丙公司代为履行合同消灭甲的义务,则甲构成不当得利,但本题中丙的履行行为并未给甲带来利益,故丙不可对甲主张权利;丙公司代为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无因管理,只可要求支付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就其违约行为的责任不可要求甲承担,该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

第7题:

(2012年)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3丙公司购买了 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甲、乙公司为此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未就设备的维修事项作特别约定,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部件磨损,需维修。甲公司应承担维修义务。( )


答案:错
解析: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8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那么乙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违约行为的有:( ) A.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甲公司行使索赔权,但乙公司以业务繁忙为由,不愿协助 B.根据甲公司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变更了与甲公司有关的合同内容 C.甲公司自行确定租赁物后,乙公司认为该租赁物购买较为困难,于是换了另一种租赁物,新的租赁物也符合甲的使用目的 D.乙公司不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正确答案:ABC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物的修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故乙公司不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不构成违约。D项不应选。合同法第240条规定了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故A项行为 属于违约。第241条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 的,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因此B项行为违约。C项中乙公司擅自更改承租人已经选 定的租赁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行为。

第9题:

甲租赁公司和乙施工企业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根据乙的要求向丙施工机械厂购买两台大型塔吊,关于该合同中当事人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2018真题

A、甲向乙承担交付塔吊的义务
B、丙向甲承担塔吊的瑕疵担保义务
C、甲承担塔吊租赁期间的维修义务
D、乙向甲履行交付租金的义务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选项A错误,应该是丙向乙承担交付塔吊的义务;选项B错误,出卖人的义务是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和物的瑕疵担保;选项C错误,应该是乙承担塔吊租赁期间的维修义务,因为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货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10题:

甲公司和乙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指定的丙公司购买一台K06型彩印机,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供甲公司使用。丙公司履行的义务应包括( )。

A、向乙公司交付彩印机
B、向甲公司交付彩印机
C、向乙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D、向甲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E、履行维修义务

答案:B,D
解析: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虽然出卖人是向出租人主张价金,但却需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包括履行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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