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甲为一水果摊摊主,一日其好友白某带着一外地务工姑娘郑某来水果摊买水果,林甲见郑某长得挺俊俏的,且知道白某是专门做人口拐

题目
单选题
林甲为一水果摊摊主,一日其好友白某带着一外地务工姑娘郑某来水果摊买水果,林甲见郑某长得挺俊俏的,且知道白某是专门做人口拐卖“生意”的,就花了2000元钱把郑某买回家,欲让郑某与其弟林乙结婚。到家后,林甲让林乙将郑某骗到地下室,并将地下室的门反锁。期间,林甲帮助林乙强行与郑某发生性关系。林乙多次要求郑某与其结婚,郑某不允,欲自杀,被林乙阻止。林乙见这样拖下去也无望,就打算将郑某卖掉,并将自己的想法告诉林甲,林甲表示同意,并积极寻找买主。 一日,趁林甲、林乙不在家,郑某欲逃脱,恰巧被回来的林乙发现,二人争执中林乙推了郑某一下,不料郑某因此心脏病突发死亡,林乙以为自己杀了人。后林甲把所有的事告诉了丈夫郭某,郭某打电话到乡派出所报案,并将林甲带到派出所去投案。 林甲在供述自己的罪行过程中始终强调林乙没有过错,并供出了白某多次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后白某被抓获)。几日后,林乙欲去派出所自首,走到途中,遇见在派出所任副所长的亲戚包某,林乙告诉包某自己杀了人。包某说:“杀人要偿命,自首也要坐一辈子的牢,不如逃掉,逃过20年就没事了。”林乙听了包某的话就打消了自首的。请根据这段材料回答问题。 包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A

包庇罪

B

窝藏罪

C

徇私枉法罪

D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刑法》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同窝藏、包庇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窝藏、包庇罪并不要求是特殊主体,而本罪要求是特殊主体。
此外,这两个罪的客观方面也不相同。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而窝藏、包庇罪的客观方面是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
本罪与徇私枉法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徇私枉法罪是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本罪与之有较大不同。因此,根据本案的情况,包某应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故本题答案是D。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个体户郑某向林某借款10万元,以自有的生产机器一台抵押于林某,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其后,郑某因违规操作致使该机器损坏,送至甲修理厂修理,后因郑某无力向林某偿还借款和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而发生纠纷,由于抵押权办理了登记且先于甲修理厂的留置权成立。所以,林某认为,抵押权应优先于留置权受偿,林某的观点是正确的。(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担保法》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2题:

甲市吴某与妻子郑某都是残疾人。吴某为非农业户口,一直居住在市区。
郑某为农业户口,嫁给吴某后未办理户籍变动.
并以所在村村民身份每年享受村集体经济分红。
吴某和郑某因生活困难拟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试行)》,下列关于吴某和郑某申请低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一般按吴某户籍类别共同申请城市低保
B: 一般按郑某户籍类别共同申请农村低保
C: 郑某须办理户籍变动。吴某方可申请城市低保
D: 一般按吴某和郑某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答案:D
解析: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
一般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或农村低保。

第3题:

郑某去世,卢某声称自己是郑某的养子,与郑某远在日本的亲生儿子发生遗产继承纠纷,为证明自己与郑某的养父子关系,卢某提供了以下证据,其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

A.卢某与郑某在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收养手续

B.邻居甲证明l5年前郑某领回卢某,并供养卢某读书

C.护士乙证明郑某生病的2年间,一直是由卢某在床前照料

D.中学教师丙证明卢某在该校读书期间的家长会一直由郑某出席


正确答案:A
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证明待证的主要案件事实的证据,本题中只有A选项中的证据能够单独证明郑某与卢某的养父子关系,其他证据都不能单独证明该案件事实,因此,选项A正确。

第4题:

个体户郑某向林某借款 10万元,以自有的一台生产机器抵押于林某,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其后,郑某因违规操作致使该机器损坏,送至甲修理厂修理,后因郑某无力向林某偿还借款和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而发生纠纷,由于抵押权办理了登记且先于甲修理厂的留置权成立。所以,林某认为,抵押权应优先于留置权受偿,林某的观点是正确的。( )


答案:错
解析:

第5题:

郑某因家庭关系不和,离家出走到外省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 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妻子张某 在郑某离家出走后第4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一 直未改嫁。郑某在家中除妻子外还有一子郑甲,其家 中财产,包括4间房屋。第8年郑某因彩票中奖500 万元,因高兴过度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郑某与王某 的财产实行分别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对于4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 各得1间
B.对于4间房屋,应由张某得3间,其子得1间
C.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平分
D.对于500万元,应由其子和其女平分


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的效力问题。郑某被 宣告死亡后,其房屋4间应首先进行共有财产分割,2 间为张某的个人财产,2间为郑某的遗产,在宣告死亡 发生效力时,其妻张某、其子郑甲当然为继承人,其7 年后所生女儿在宣告死亡发生效力时并未出生,故对 该两间房屋不享有继承权,因为继承是以继承时确定 继承人的,故两间房屋的遗产应由张某和郑甲继承。 对于郑某因彩票中奖所得500万元,同居者王某因与 郑某实行分别财产制,故对该500万元不享有共有财 产的分割权,因其与郑某不具有婚姻关系,故不为郑某 该遗产的继承人;张某虽然一直未嫁,但自宣告死亡发 生效力时与郑某的婚姻关系消灭,郑某并未返回撤销 宣告死亡,其与郑某的婚姻关系也不存在恢复,故张某 对该500万元既不享有共有财产的分割权,也不享有 继承权;至于郑甲和郑某的女儿均为郑某的子女,其对 该500万元享有继承权,由于他们对郑某不存在尽赡 养义务的多少问题,同时郑甲和郑某女儿均为未成年 人,对该500万元应采平均分配方式。因此,本题正确 选项为BD。

第6题:

下列属于防卫过当的是( )。

A.张某欲强奸赵某,赵某趁张某不备,一砖头砸死张某

B.小明发现王某正在偷窃别人的钱包,摸出水果刀,一刀刺死王某

C.陈某在一头疯牛冲过来的时候,急忙躲进别人的屋里

D.张某见郑某正在持刀抢劫一少女的手机,趁郑某不备,一棍子将郑某打伤


正确答案:B
防卫过当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一种形态,并非独立的罪名,只是量刑时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法定情节。由此可推断B项属于防卫过当行为。故选B。

第7题:

汪某和郑某因承揽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追加林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入。案件审理过程中,汪某和郑某达成调解协议,协议中确定了林某承担一定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调解协议不需要征得林某的同意
B:该调解协议不能确定林某承担责任
C: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林某
D:林某反悔不影响调解书的生效

答案:C
解析:
【考点】调解中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责任。详解:《民诉法解释》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应当经其同意。该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判。与判决不同,由于调解书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调解书需要确定第三人承担责任的,需要征得第三人的同意,A选项不需要征得林某同意是错误的,B选项不能确定林某承担责任是错误的,所以,A、B选项错误。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所以,C选项正确。应当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反悔的,调解书不生效,法院应当及时判决,D选项错误。

第8题:

个体户郑某向林某借款10万元,以自有的生产机器一台抵押于林某,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其后,郑某因违规操作致使该机器破坏,送至甲修理厂修理,后因郑某无力向林载偿还借款和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而发生纠纷,由于抵押权办理了登记且先于甲修理厂的留置权成立。所以,林某认为,抵押权应优先于留置权受偿,林某的观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9题:

李某、王某、林某和郑某于2017年12月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李某为普通合伙人,王某、林某、郑某为有限合伙人;李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协议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未作限制性约定。
2019年甲企业发生下列事项:
(1)1月,王某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将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乙商业银行,借款20万元。
(2)3月,李某发现林某投资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与甲企业同类的业务,挤占了甲企业的市场份额。李某要求林某不得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遭到林某的拒绝。
(3)4月,郑某因个人原因退伙,从甲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5万元。8月,丙公司要求甲企业偿还2018年12月所欠的到期货款30万元。因无力清偿,甲企业要求郑某承担其中5万元的债务,郑某以其已经退伙为由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将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乙商业银行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李某要求林某不得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郑某拒绝承担5万元的债务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王某将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乙商业银行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李某要求林某不得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郑某拒绝承担5万元的债务不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10题:

(2019年)李某、王某、林某、郑某于2017年12月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李某为普通合伙人;王某、林某、郑某为有限合伙人;李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协议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未作限制性约定。
  2019年甲企业发生下列事项:
  (1)1月,王某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将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乙商业银行,借款20万元。
  (2)3月,李某发现林某投资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与甲企业同类的业务。挤占了甲企业的市场份额。李某要求林某不得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遭到林某拒绝。
  (3)4月,郑某因个人原因退伙,从甲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5万元。8月,丙公司要求甲企业偿还2018年12月所欠的到期货款30万元。因无力清偿,甲企业要求郑某承担其中5万元的债务。郑某以其已经退伙为由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将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乙商业银行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李某要求林某不得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郑某拒绝承担5万元债务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王某将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乙商业银行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合伙协议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未作限制性约定,所以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2)李某要求林某不得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合伙协议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未作限制性约定,所以有限合伙人可以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郑某拒绝承担5万元债务不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