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权属争议和土地侵权纠纷?二者有何区别?

题目
问答题
什么是土地权属争议和土地侵权纠纷?二者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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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土地侵权纠纷与土地权属争议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侵权纠纷的解决可以通过行政调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侵权纠纷受行政处理后30日的诉讼时效的限制
C.对权属争议的行政调处不服的,应以处理争议的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土地侵权人必须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E.两者并存时,可以同时解决土地权利归属争议与侵权纠纷

答案:A,C,D
解析:
侵权纠纷不受行政处理后30日的诉讼时效的限制。土地权属争议和侵权纠纷并存时,必须先确定土地权利归属

第2题:

“宗地草图”、“地籍图”、“土地使用现状图”、“土地权属界线图”等图件有何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 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纪录,是处理土地权属、宗地档案的重要资料,应到现场绘制,必须长期保存。宗地草图又是地籍原图每宗地的放大示意图及详细记录,与地籍原图的测绘相互检核,为地籍测量提供数据保证地籍测量成果的质量和正确性地籍图是基本地籍图和宗地图的统称,使土地管理的专用土,具有国家基本图的特性。
基本地籍图的图面表示应主次分明,清晰易读,清楚地反映地籍要素、必要的建筑物及其占地状况、土地分类界线土地利用相状图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主要成果之一、也是地籍管理和整个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的基础资料,其内容有:各级行政界,各种地类界及符号、线状地物、必要的地籍要素等。等高线以及平原地区的高程点比较少,丘陵区可加大等高距间隔。土地权属界线图是地籍管理的图件也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成果之一,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和图件为依据,用界址拐点、权属界线、和相应的地物图示符号及注记,表示土地权属的合法性。

第3题:

什么是土地自然供给与经济供给,二者有何区别


参考答案:土地的自然供给是土地天生的可供人类利用的部分,又称为土地的物理供给或实质供给,它是指地球供给人类可利用的土地的数量;土地的经济供给是指在土地自然供给的基础上,投入劳动进行开发以后,成为人类可直接用于生产、生活各种用途土地的供给。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1)土地自然供给是土地经济供给的基础,土地经济供给只能在自然供给的范围内变动。(2)土地自然供给是针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及动植物的生长而言的,而土地的经济供给则主要是针对土地具体的不同用途而言的。(3)土地的自然供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一定的,无弹性的,而土地的经济供给是变化的,有弹性的,并且不同用途土地的供给弹性是不同的。(4)人类难以或无法增加土地的自然供给,但可以在自然供给的基础上增加经济供给。

第4题:

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办理时限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调处机关受理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应在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5题:

简述土地侵权纠纷和土地权属争议的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土地侵权纠纷不同于土地权属纠纷。前者是在土地权属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发生的侵犯土地权利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后者则是土地权属不明导致的纠纷。
(1)土地侵权纠纷与权属争议的解决方式有所不同
其一,侵权纠纷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采取行政调处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二,侵权纠纷不受行政处理后30日的诉讼时效的限制;
其三,在侵权纠纷中,被侵权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应以侵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对土地权属争议的政府处理不服的,应以处理争议的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权属争议与土地侵权纠纷的处理结果不同
土地权属争议以确定土地的权利归属为处理结果;而土地侵权行为适用民法中一般侵权行为的规定,侵权人应退还土地。因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的,侵权人在土地上营建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应当归属于被侵权人。被侵权人要求侵权人拆除其非法营建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侵权人负有拆除义务。侵权人除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依法还应当承担其他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土地权属争议与侵权纠纷并存时的处理
确权纠纷与侵权纠纷并存,是指提请处理的同一宗土地上基于同一事实而发生的争议,一方认为是确权纠纷,另一方认为是侵权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先确定土地权属,才能解决土地侵权纠纷。

第6题:

关于土地权属争议与土地侵权纠纷,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土地侵权纠纷的前提是土地权属明确
B.土地权属纠纷是有关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争议
C.两者的处理结果不同
D.两者解决方式有所不同

答案:B
解析: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它是特定范围内有关土地权利归属的民事纠纷。土地侵权纠纷是指在土地权属明确的情况下,有关土地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民事纠纷。侵权纠纷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采取行政调处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侵权纠纷不受行政处理后30日的诉讼时效的限制;侵权纠纷中,被侵权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应以侵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对土地权属争议的政府处理不服的,提起行政诉讼。土地权属争议以确定土地的权利归属为处理结果;而土地侵权行为适用民法中一般侵权行为的规定,侵权人应退还土地。

第7题:

什么是土地权属争议和土地侵权纠纷?二者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它是特定范围内有关土地权利归属的民事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是指在土地权属明确的情况下,有关土地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民事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不同于土地权属纠纷。前者是在土地权属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发生的侵犯土地权利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后者则是土地权属不明导致的纠纷。
1)土地侵权纠纷与权属争议的解决方式有所不同
(1)侵权纠纷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采取行政调处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侵权纠纷不受行政处理后30日的诉讼时效的限制;
(3)在侵权纠纷中,被侵权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应以侵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对土地权属争议的政府处理不服的,应以处理争议的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权属争议与土地侵权纠纷的处理结果不同
土地权属争议以确定土地的权利归属为处理结果;而土地侵权行为适用民法中一般侵权行为的规定,侵权人应退还土地。

第8题:

关于土地权属争议与侵权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土地权属争议与侵权纠纷是客观存在的两个问题
B.是请求处理的同一宗土地上基于不同事实而发生的争议
C.先确定土地权属,再解决土地侵权纠纷
D.先解决土地侵权纠纷,再确定土地权属

答案:C
解析:
土地权属争议是请求处理的同一宗土地上基于同一事实而发生的争议,一方认为是确权纠纷,另一方认为是侵权纠纷。实践中,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请求确权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请求解决侵权纠纷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先确定土地权属,才能解决土地侵权纠纷。

第9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与土地权属争议有什么不同?


正确答案: 土地权属争议,是当事人之间因为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权属不明确而发生的纠纷。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以及承包合同的履行等事项发生的争议。
这两种纠纷不同之处在于:
一是发生的原因不同。土地权属争议是由于权利属于谁而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是在土地权属确定之后,在承包方使用土地和处分权利过程中发生的。
二是解决的途径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发生承包土地的权属争议时,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上述规定,由人民政府处理,不服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处理争议的人民政府为被告。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的规定,是请求人民政府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则可以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是一种解决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的程序。

第10题:

土地权利争议包括土地侵权纠纷和()。

  • A、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
  • B、确定土地侵权的民事责任形式
  • C、解决纠纷的过程
  • D、土地权属争议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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