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2日晚,某县公安局民警伍某、何某在执行任务只,发现了一赌博窝点,王某、戴某、董某和古某正在赌博。由于这4

题目
问答题
2005年7月12日晚,某县公安局民警伍某、何某在执行任务只,发现了一赌博窝点,王某、戴某、董某和古某正在赌博。由于这4人都属于现行犯,因此,公安人员决定将他们先行拘留。执行前,伍某对何某说:“王某是市人大代表,不能拘留。”何某说:“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不能拘留?”于是,伍某、何某当场将王某等人抓获,宣布对他们实行拘留。然后,将王某等人带回县公安局看守所关押。7月14日上午,伍某、何某对王某等4人进行了讯问,并制作了讯问笔录。由于人手有限和时间紧张,伍某同时对王某和戴某进行讯问,何某同时对董某和古某进行讯问。讯问完毕后,民警伍某立即把王某等4人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根据王某等人的有罪陈述,7月21日,县公安局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王某等4人。县公安局存在哪些错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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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的是( )。

A.张某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

B.李某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

C.王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

D.赵某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某县公安局因警力不够,聘用了一批临时人员充当联防员,周某即为其中之一,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周某违法打伤王某,若王某提出赔偿请求,则()。

A.由县公安局负赔偿责任

B.由王某自己选择赔偿义务主体

C.由周某与县公安局共同负赔偿责任

D.由周某单独负民事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A

第3题:

问:借去赌博的钱能要回吗? 王某在自己家中设赌抽红,沈某等人来到王家聚赌。赌博中,沈某向王某借赌资4万元,并在借据上签字,约定二个月还款。但借款到期后,经过王某多次催要,沈某就是不还,王某只好诉至法院。王某的借款能要回吗?


正确答案:合法的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但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王某在自家设赌抽红,明知沈某参赌输钱,仍借款给沈某继续赌博,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因此,王某起诉到法院,法院是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的。

第4题:

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查处辖区内张某涉嫌为赌博提供条件案时,拟对张某经营的游艺室采取查封措施。依据《行政强制法》,下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答案:B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题干中拟对张某经营的游艺室采取查封措施,根据前述法条,第一、第四、第六、第七项的规定。A、D两项错在未首先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不当选。C项错在未听取陈述申辩,不当选。B选项符合题意,当选。

第5题:

某县公安局在一日晚间接到群众举报:王某在家中开设了一个地下赌场,从中收取场地费。遂到王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赌资700余元、各种赌具、用作输赢的珍贵字画两幅、淫秽书刊和录像带若干。于是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这批物品。王某要求在场的警察李某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而李某认为王某违法已经是事实,拒绝王某请求。后经调查,珍贵字画是王某从本市著名收藏家刘某家里偷来的,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王某的朋友钱某所有,而钱某并未参加赌博。现刘某要求归还字画,钱某要求归还书刊和录像带。
民警李某在查处本案中正确的做法有( )。(多选)

A.传唤王某到派出所进一步询问查证
B.将王某家作为地下赌场予以查封
C.对钱某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予以治安处罚
D.给王某开具扣押物品清单

答案:A,B,C,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规定,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财物予以查封、冻结,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和配合。王某在自己家中设地下赌场,可以用来证明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以及情节的轻重,故可以查封。因此选择ABCD选项。

第6题:

某县公安局民警王某周末轮休时,驾驶县局的警用面包车携带家人外出。行车途中,王某 因车速过快将一行人刘某撞伤,用去医疗费用近5000元。本案在解决过程中,刘某以王某系县公安局民警且驾警车伤人为由,要求县公安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公安机关对伤者刘某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 )


正确答案:×
公安行政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其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的直接经济损害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本案中,民警王某假日私驾警车外出属于私人行为,并非在行政执法时发生的,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县公安局对伤者刘某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而应由王某对伤者刘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第7题:

2016年4月3日下午,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报警,称“东方酒店903房间有人赌博”。治安大队甲、乙、丙三位民警立即带领数名辅警出警,敲开东方酒店903房间后,正在房间赌博的林某、滕某、章某,毛某等人四散奔跑,民警立即发出警告,随后与其他民警合力将企图夺门而逃的滕某等人徒手控制。滕某要求眼看警察执法证件,三位民警以身着警服为由拒绝了滕某的要求,经过询问指证,查实林某和滕某召集章某和毛某到东方酒店903房间赌博,后警方扣押了林某的赌资26000元,章某赌资33400元,滕某赌资53000元和毛某赌资26800元,共计139200元。查明10日前,李某从东方酒店包租903房间并安装自动麻将机,每天有数人在903房间以扑克牌推9点的方式,打麻将或者推牌九的形式进行赌博,每天李某从中抽头获利1000余元,有时宾馆服务员辛某也偶尔参与,4月2日晚上辛某在该房间押注获利600元,该县公安局对林某、滕某、章某,毛某四人分别做出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处罚,对李某处以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五百元,追缴违法所得三千元。
针对现场三位民警执法行为,分析正确的是( )。

A.民警应当向滕某出示人民警察证
B.三位民警穿着公安局民警制式服装并佩戴人民警察标志,可以不出示人民警察证
C.对于滕某和张某的逃跑行为,如徒手难以制止,则可以使用警械或者武器制止
D.制服林某等人后,民警应当先将林某等人带回公安机关再对其人身及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答案:A
解析: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公安民警着警服时,可以出示人民警察证也可以不出示。但当事人要求出示的,应当出示警察证。故A项正确,B项错误。赌博行为不能使用武器、警械,故C项说法错误。民警对于林某等人应当当场进行检查随身携带物品,故D项错误。因此选择A项。

第8题:

下列我国公民赴韩国赌场赌博,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的是( )。

A.张某,赌博输赢结算地在韩国

B.王某,赌博输赢结算地在大连

C.李某,赌博投注地在韩国

D.赵某,赌博投注地在大连


参考答案:B

第9题:

某县公安局在一日晚间接到群众举报:王某在家中开设了一个地下赌场,从中收取场地费。遂到王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赌资700余元、各种赌具、用作输赢的珍贵字画两幅、淫秽书刊和录像带若干。于是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这批物品。王某要求在场的警察李某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而李某认为王某违法已经是事实,拒绝王某请求。后经调查,珍贵字画是王某从本市著名收藏家刘某家里偷来的,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王某的朋友钱某所有,而钱某并未参加赌博。现刘某要求归还字画,钱某要求归还书刊和录像带。

本案中王某涉嫌的违法行为有( )。

A.非法持有淫秽物品
B.非法侵占他人财物
C.入室盗窃
D.为赌博提供条件

答案:C,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淫秽书籍和录像带属于钱某所有,王某不构成非法持有淫秽物品的违法行为,故A项错误。
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王某在家中开设赌场从中收取费用的行为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D项正确。
珍贵字画是王某从字画收藏家刘某家偷来的,构成入室盗窃,而非非法侵占,故B项错误,C项正确。
因此选择CD选项。

第10题:

2016年4月3日下午,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报警,称“东方酒店903房间有人赌博”。治安大队甲、乙、丙三位民警立即带领数名辅警出警,敲开东方酒店903房间后,正在房间赌博的林某、滕某、章某,毛某等人四散奔跑,民警立即发出警告,随后与其他民警合力将企图夺门而逃的滕某等人徒手控制。滕某要求眼看警察执法证件,三位民警以身着警服为由拒绝了滕某的要求,经过询问指证,查实林某和滕某召集章某和毛某到东方酒店903房间赌博,后警方扣押了林某的赌资26000元,章某赌资33400元,滕某赌资53000元和毛某赌资26800元,共计139200元。查明10日前,李某从东方酒店包租903房间并安装自动麻将机,每天有数人在903房间以扑克牌推9点的方式,打麻将或者推牌九的形式进行赌博,每天李某从中抽头获利1000余元,有时宾馆服务员辛某也偶尔参与,4月2日晚上辛某在该房间押注获利600元,该县公安局对林某、滕某、章某,毛某四人分别做出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处罚,对李某处以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五百元,追缴违法所得三千元。
针对林某、滕某和李某等人的行为,分析正确的有( )。

A.林某、滕某赌博且情节严重,应当给予治安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治安处罚
B.林某、滕某涉嫌赌博罪,应立刑事案件
C.李某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提供条件且情节严重,应当给予治安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治安处罚
D.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应立为刑事案件

答案:B,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林某、滕某的赌资共计139200元,赌博人数为4人,因此构成赌博罪。李某开设赌场,并每天抽头获利1000余元,构成开设赌场罪。林某等的行为不能按照治安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因此选择B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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