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和张磊因为分割父母遗产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题目
多选题
张博和张磊因为分割父母遗产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本案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审结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审理期限

B

本案由陪审员和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

张博在诉讼过程中对张磊的部分诉讼请求明确表示了承认,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部分进行了适当简化

D

被告张磊同意口头答辩,法院当即进行了开庭审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考查简易程序的特殊规定,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1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且不得延长;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0条的规定,简易程序适用独任制,不能由合议庭合议审理。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2条第2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故C正确;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7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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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诉讼所涉及的程序及时效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本案可以由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纱厂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B.本案不得采用简易程序审理

C.本案如果在2008年10月10日起诉,则必然超过诉讼时效

D.本案既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也可以采用普通程序审理

E.本案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可以订立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正确答案:DE

第2题: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诉讼所涉及的程序及时效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本案可以由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纱厂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B.本案不得采川简易程序审理

C.本案如果在2008年10月10日起诉,则必然超过诉讼时效

D.本案既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也可以采用普通程序审理

E.本案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可以订立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正确答案:DE

第3题:

海泉公司与新力公司因专利侵权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新力公司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海泉公司的律师对高级人民法院如何审理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高级人民法院一定要自己宣判

B.高级人民法院适用独任制审理本案

C.高级人民法院应该不公开审理本案

D.高级人民法院可能不开庭审理本案


正确答案:D
《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由此可见,二审法院可能不开庭审理,但是本案并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二审仍应当公开审理;二审必须组成合议庭。故BC错误,D正确。《民诉意见》第19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可以自行宣判,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行宣判。”由此,二审法院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行宣判。故A错误。

第4题:

张博和张磊因为分割父母遗产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审结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审理期限
B.本案由陪审员和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张博在诉讼过程中对张磊的部分诉讼请求明确表示了承认,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部分进行了适当简化
D.张博和张磊均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法院当即进行了开庭审理

答案:A,C,D
解析:
考查简易程序的特殊规定。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58条第1款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0条的规定,简易程序适用独任制,不能由合议庭合议审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70条第2项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裁判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因此C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66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均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开庭日期,故D项正确。

第5题:

关于本案审理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叮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B.在庭审中,经许可,乙同丙可以互相辩论 C.人民法院审理本案,首先要进行调解 D.乙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丙提起反诉


正确答案:ACD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自诉案件一审程序的特点包括:第一,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第二,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第三,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第四,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简易程序简化了法庭调查和法律辩论程序。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第6题:

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的过程中是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

A.不得适用,因为本案是较为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B.不得适用,因为本案被告人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C.不得适用,因为被告人之一罗某是未成年人

D.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AB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刑诉法解释》第2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一)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二)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三)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四)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五)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本案是较为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而且被告人都有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因此正确答案应当是AB。

第7题:

法院审理本案是否合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本案 B.法院审理本案是合法的 C.当事人一方起诉,未声明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仲裁协议排除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


正确答案:BC
依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起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继续审理。故本题选项为BC。

第8题:

张某以胡某故意伤害提起自诉,则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案件可以调解

B.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判决宣告后,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

D.如果本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应由院长指定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正确答案:B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1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根据《高法解释》第119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解释第219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除外。综上,选项ACD都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9题:

鲁某、佟某欲离婚,但因财产分配达不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法院决定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郑某独任审理,由郑某自审自记,开庭时郑某发现本案案情复杂,需进一步取证,决定改用普通程序审理,因适用简易程序时人民法院为当事人指定的举证期限为20 日,所以此时补足为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对于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此案不应适用简易程序

B.郑某不应自审自记

C.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应当将举证期限补足

D.郑某不应改用普通程序,而应报请院长批准延长审限


正确答案:D
[考点]简易程序
[答案及解析] D。A项说法正确,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简单民事案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据此,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依题意A项不选。
B项正确,《民诉意见》第17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内容,用121头或书面方式告知被告,用口头或者其他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不得自审自记。判决结案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宣判。"依题意,B项不选。
依据《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举证时限规定》)第2条规定:"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举证期限问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受《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限制,可以少于三十日。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少于三十日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补足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C项正确,依题意不选。
根据《民诉意见》第17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故D项表述错误,当选。

第10题:

共用题干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到庭后:
A: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
B: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当即开庭审理
C:因为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当即进行审理
D:因为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当事人必须接受人民法院的当即审理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70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7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开庭的具体日期告知各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各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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