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翻异别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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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简述翻异别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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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核审录,对下级司法机关审判的案件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便平反冤案的制度,汉朝称为( )。

A.读鞫

B.录囚

C.别勘

D.翻异


正确答案:B
解析:录囚制度始于汉朝,是指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核审录,对下级司法机关审判的案件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便平反冤案,疏理滞狱的制度。录囚之制对平反冤案、改善狱政、统一法律适用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而被后世所沿用,直至明清时期。选项A不正确,汉朝经过审判的各项程序,事无可疑后,法官可依据律令条文规定作出判决,并向被告及其亲属宣读,称为“读鞫”。选项C、D不正确,翻异别勘制度是宋朝的审判制度,即犯人否认其口供,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则改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审理。改换法官审理,称为“别推”。

第2题:

宋代一度在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称“翻异”),事关重大案情的,由另一审判官或别一司法官府重审,称“别勘”。其中换审判官又称为、( )


A.别推 B.复推

C.再推 D.别移

答案:A
解析:
。宋代,一度在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称“翻异”),事关重大案情的,由另一审判官或别一司法官府重审,称“别勘”。其中换审判官又称“别推”。本题正确答案是A。

第3题:

宋代法律规定,犯人推翻口供时应改换审判官重审的审判制度是( )。

A.理雪制度

B.翻异别勘制

C.鞫谳分司制

D.乞鞫


正确答案:B
解析:宋代重视证据定罪,而口供是定罪量刑不可缺少的证据,往往由于刑讯,口供与其他证据材料相矛盾。在此情况下,则实行“翻异别勘制”,即犯人否认其口供,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则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审理。法律规定翻异一般不超过三次。

第4题:

翻异别勘是指犯人审讯结案后在录问时、或宣判时、或行刑时推翻口供(翻异)提出申诉的,案件必须要重新审理。这项专为防止冤假错案而设计的复审制度始于()。


正确答案:唐朝

第5题:

简述行移勘合制度
明朝初年,行移勘合本是辨验公文纸真伪的文书工作制度。明朝洪武年,为强化皇权对政令的控制,减少各中央衙署对地方衙署发文,并防止欺弊假冒而创行。

第6题:

宋朝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的复审制度叫作( )

A.秋审制度
B.翻异别推制
C.务限法
D.审判分离制度

答案:B
解析:
翻异别推制是为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的复审制度,即在发生犯人推翻原有口供,而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须重新审理,应将该案交由其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改换法官审理称之为“别推”,改换司法机关审理称为“别移”。法律规定,犯人翻异次数不得过三,若故意诬告,称冤,经查证属实,罪加一等。

第7题:

宋代法律规定犯人推翻口供时应该重审,并改换审判官重审的诉讼制度是(  )
A.理雪制度
B.鞠谳分司制
C.翻异别勘制
D.务限法


答案:C
解析:
宋代有“翻异别勘”制度。所谓“翻异别勘”是被告推翻原口供而另行安排勘闻、推鞠的重审截度。因犯人翻供,所关情节重大,一般换法官审理,称“别推”,若换司法机关审理,则叫“别移”。

第8题:

简述宋朝的“翻异别堪”复审制度。


正确答案:宋代重视口供,翻异别勘是宋朝的一种诉讼审判制度,指在诉讼中,犯人推翻原来的口供翻异,事关情节重大,一般由另一法官或其他司法机关重审别勘的制度。别勘分为差官别推换法官审理和移司别勘换司法机关审理两种。宋代,当犯人不服判决临刑称冤或家属代为申冤时,则改由另一个司法机关重审或监司另派官员复审。按照法律规定,翻异可三至五次。妄行翻异叫冤者,别推时加重处罚。这种制度就其实质来说,是司法机关自动复审,虽有时会因多次翻异而影响司法机关的审判效率,但从总体上来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也是宋朝统治者慎刑精神的表现。

第9题:

翻异别勘是指犯人审讯结案后在录问时、或宣判时、或行刑时推翻口供(翻异)提出申诉的,案件必须要重新审理。这项专为防止冤假错案而设计的复审制度始于()。

  • A、周朝
  • B、汉朝
  • C、三国
  • D、唐朝

正确答案:D

第10题:

翻异别勘


正确答案: 宋代重视口供,翻异别勘是宋朝的一种诉讼审判制度,指在诉讼中,犯人推翻原来的口供(翻异),事关情节重大,一般由另一法官或其他司法机关重审(别勘)的制度。别勘分为别推(换法官审理)和别移(换司法机关审理)。宋代,当犯人不服判决临刑称冤或家属代为申冤时,则改由另一个司法机关重审或监司另派官员复审。按照法律规定,翻异可三至五次。妄行翻异叫冤者,别推时加重处罚。这种制度就其实质来说,是司法机关自动复审,虽有时会因多次翻异而影响司法机关的审判效率,但从总体上来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也是宋朝统治者慎刑精神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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