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之区别。

题目
问答题
简述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之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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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产品导向与需求导向的区别
第一、产品导向着眼于生产者自身,而需求导向着眼的是消费者。
第二、着眼点不同导致发展西路的不同。
第三、发展思路的不同致使企业发展空间的不同。

第2题:

简述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的区别。


正确答案: (1)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机人身与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而产品瑕疵则是指产品不具备良好的特性、不符合明示的产品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说明、事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但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缺陷产品属于禁止流通产品,不得交易;瑕疵产品因其尚未丧失产品原有的使用价值,消费者可在知悉瑕疵事情的前提下自行决定是否接受;
(3)产品缺陷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有权主张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是因产品缺陷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受害人;产品瑕疵责任是一种合同责任,主张该责任必须以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
(4)产品缺陷责任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方式;产品瑕疵责任则由销售者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及赔偿损失,即“三包”。
(5)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产品瑕疵责任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之规定,诉讼时效为1年。

第3题:

在以严格责任为依据提起诉讼时,原告只须证明()

A、产品有瑕疵

B、瑕疵在产品投入市场时就已存在

C、产品瑕疵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

D、被告即生产者明知产品有缺陷


参考答案:ABC

第4题:

简述产品市场寿命周期与产品使用寿命周期的区别。 


正确答案: ①前者是指产品的社会属性,是与产品的交换价值相联系的,而后者是产品的自然属性,即产品的耐用时间。
②产品的使用寿命是具体的、有形的,而产品的市场寿命则是抽象的、无形的。
③产品的市场寿命主要取决于技术进步、市场竞争、政府干预和消费者的需求变化等四个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产品的使用寿命的长短则是由产品本身的设计和制造质量以及产品的物理、化学、生物性质所决定的。
④产品的市场寿命与产品的使用寿命长短是不等的。

第5题:

经营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标准包括()。

  • A、产品质量不合格
  • B、产品缺陷
  • C、产品不认证
  • D、产品瑕疵

正确答案:A,B,D

第6题:

()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 A、产品瑕疵
  • B、处理品
  • C、产品缺陷
  • D、劣质品

正确答案:C

第7题:

简述公共产品定价原则与私人产品定价原则的区别以及共同之处


正确答案: ①私人产品的有效定价原则,每个消费这都面临同样的价格,这一价格水平等于边际成本,即PA=PB=P=MC;
②公共产品的有限定价原则,每个消费者面临相同的产量和不同的价格,公共产品的总价格等于生产边际成本,也等于每个消费者支付价格的总和,即PA+PB=P=MC;
③两者相同之处:都符合“价格等于边际成本(P=MC)”的原则;
④不同之处:公共产品的总价格是所有单个消费者支付价格之和;私人产品的价格对于任何消费者来说都一样。

第8题:

简述责任成本与产品成本之间的区别?


参考答案:责任成本与产品成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区别主要表现在(1)费用归集的对象不同(2)遵循的原则不同(3)核算的目的不同(4)所处的系统不同 相同之处表现在:即构成他们内容的同为全员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耗费。

第9题:

试述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的区别。 


正确答案: 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是产品质量民事责任的两种主要形式,二者区别表现在:
1、产生依据不同。瑕疵与缺陷分别是二者的产生依据,瑕疵与缺陷的不同直接导致了两种责任的区分。
2、性质不同。产品瑕疵责任是一种单纯的违约责任,也可以说一种合同责任。产品缺陷责任则是典型的侵权责任。
3、归责原则不同。销售者产品瑕疵担保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观点,而产品缺陷责任,各国多适用严格责任原则。
4、责任主体不同。产品瑕疵责任由销售者承担,受害人可直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对于产品缺陷责任,受害人既可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再根据实际情况追偿。
5、免责条件不同。〈产品质量法〉第40条就销售者产品瑕疵责任免责事由作规定,产品缺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三种免责事由。
6、产生时间不同。产品瑕疵责任不以损害后果为构成要件,只要产品售出,存在法定瑕疵即构成产品瑕疵责任。产品缺陷责任以造成一定损害后果为构成要件,因此只能在损害后果发生之后才可能成立,没有损害后果则不可能产生产品缺陷责任。
7、赔偿方式和范围不同。对产品瑕疵,销售者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至赔偿损失。对产品缺陷,生产者或销售者须按〈产品质量法〉第40条的规定,赔偿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生大损失。
8、诉论时效不同。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出售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第10题:

简述最终产品与中间产品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作为下一阶段生产所需要原材料使用的产品,称为中间产品,不需进行加工的产品则称为最终产品。
在国民收入核算中,一件产品究竟是中间产品还是最终产品,不能根据产品的物质属性来加以区别,而只能根据产品是否进入最终使用者手中这一点加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