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下列所附条件有效的是( )。
A.如果一年前我的旧房子没有拆,我现在就把房子租给你
B.如果今年冬天我独生子不回家,我就把房子租给你
C.如果你能帮我搞到毒品,我就把工程承包给你
D.如果天下雨,我送你一把雨伞
第2题:
我家宝宝出生快4个月了,户口已经报好了,是随他爸爸姓的,当初宝宝在肚子里的时候我就和他爸爸商量好,生男孩的话姓我的,女孩的话就姓爸爸的,结果生了个男孩,可是在生好宝宝后,我的姨妈就强烈反对姓我的,说要姓我老公的姓,我被她说的没办法只好答应了,可是我现在有点后悔了,因为我的家庭比较特殊,我的父母都已经过世了,留下3套房子给我,我老公现在也是住在我这里,孩子也是我一个人在带,老公的妈妈根本就不带。如果要改姓的话,要走什么程序啊?
第3题:
前夫听信别的公司,参于非法集资,结果集资款全被对方公司卷款跑了没了,现在也赔不起投资人的钱了,后来我们离婚了,非法集资之前买的房子也转到我的名下了,我这房子会被没收吗?
第4题:
房子我租出去了,为什么要我交纳物业管理费?
第5题:
离婚问题,我朋友要离婚,他们是婚后买的房子,双方一起首付的.一直由我朋友按月还房贷,现在他们要离婚,对方要房子,可是现在房子已经增值,对方要按购买房子的时候价钱补给我朋友钱,可是我朋友想是不是应该按现在房价补偿.谁对这方面比较了解?能给建议或者解释下面?
第6题:
1我叔判刑了,我婶子跑了,不知道在哪里,也没证据说明房钱是我叔的,我的房子没事吧。2我叔的儿子有事么?
第7题:
如果我和我老公结婚前没买房子,结婚两年后想要买房,我老公父母出钱买的话,这套房子会是我和我老公共同的财产吗?要怎么样才能保护我的利益呢?
您好!最主要的是要看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新法的规定最主要是这个,就是要明确是谁的财产。看证上的名字。
父母出资买房属个人
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该规定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第8题:
假定有两位老妇人都有购房行为,其中一位老太说,我积蓄了一辈子钱,昨天总算买了一套房,住了一夜就来到天堂;另一位老太说,我也很辛苦,住了一辈子大房子,直到昨天才还清买房的贷款,今天就来到天堂。如果真有这样两位老太,你认为哪位老太聪明些?为什么?她们的购房行为,个是根据什么消费理论?
显然,后一个老太聪明些。根据持久收入假说和生命周期假说,单个消费者并不是简单地根据当前的绝对收入来做消费决策,而是根据终生的或持久的收入来做决策,也就是说,消费者不单单考虑本年度可支配收入,还把他们在将来可能获得的可支配收入考虑进去,当他们购买住宅或汽车之类需要大量资金,而他们目前的收入和已积累起来的货币又不足以支付如此巨大的金额时,就可以凭借信用的手段用贷款来完成购买行为,用以后逐年逐月获得的收入来归还贷款。这样,消费者就可以提前获得消费品的享受,所以我们说后一位老太更聪明些。
第9题:
刚出来工作一个月,我现在自己租房子住,据说成都租房子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我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吗?
第10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