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
建筑业
生活服务业
金融业
第1题: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4月29日印发《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明确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第2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包含个体工商户,但不含其他个人。
第3题:
第4题:
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也不得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第5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能否汇总纳税?
第6题:
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增值税的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第7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有哪些?
第8题: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将起哪几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第9题: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第10题: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应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