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研究所进行一项技术开发。在研发过程中,由于工作需要,甲公司派员工张某参加了研发工作,并对研发成果的实质性特点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委托乙研究所进行一项技术开发。在研发过程中,由于工作需要,甲公司派员工张某参加了研发工作,并对研发成果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甲乙未就研发成果的权属进行约定,就该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

张某和乙研究所共有

B

甲公司

C

乙研究所

D

甲公司和乙研究所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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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委托乙研究所开发一项技术,乙研究 所指派工程师王某进行研究,并最终完成一项研究 成果。因对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未约定,且双方无法 达成补充协议,为此引起纠纷。此项专利申请权应 ( )。 A.由甲公司享有 B.由乙研究所享有 C.由王某享有 D.由甲公司与乙研究所共同享有


正确答案:B
本题考点是委托开发合同。(1)专利申请权之归属,有约定,从约定。(2)无约定,归受托人(研发人),专利申请批准后,受托人为专利权人。(3)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①专利权取得后,免费实施该专利;②研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时,委托人有权优先受让。特别注意:委托人优先受让的对象限于专利申请权而不包括专利权本身。因此本题选B。

第2题:

甲在乙公司专门负责研发电脑液晶显示屏,后乙公司让其负责新型蓝牙耳机的研发。后甲利用公司亦有的材料和技术研发出新型电脑鼠标,并凭借该鼠标成功跳槽至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甲负责研发的蓝牙耳机,甲具有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
B.对于甲负责研发的蓝牙耳机,乙公司具有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
C.对于甲研发出的新型电脑鼠标,乙公司具有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
D.若甲在跳槽后3个月内研发出一款新型电脑液晶显示屏,则丙公司具有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答案:B,C
解析:
《合同法》第326条第1款规定,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合同法》第326条第2款规定,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同时,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第1款的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本题中,蓝牙耳机的研发系乙公司交付给甲的技术开发任务,故该技术成果系职务技术成果,乙公司享有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和使用权,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新型电脑鼠标系甲主要利用乙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职务技术成果,故乙公司享有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故C选项正确。新型电脑液晶显示屏系甲在离职一年内所研发,故属于职务技术成果,乙公司享有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故选项D错误。正确答案为BC。

第3题:

张某是甲公司的研发人员,按照甲公司的安排与乙公司合作开发出了一项新技术,现欲申请专利。以下关于该成果权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专利申请权归甲公司

B.专利申请权归乙公司

C.专利申请权归张某

D.专利申请权归甲公司和乙公司


参考答案:D

第4题:

某企业与大学研究所签订协议开发新型材料,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任务,最后对研究成果进行集成,双方共享研究成果,这种研发模式属于( )。

A.自主研发
B.合作研发
C.委托研发
D.基础研发

答案:B
解析:
此题考查第6章第3节合作开发,联合开发是合作开发的一种具体形式,是双方不组建实体,而是依据相互之间签署的协议共同开展相关研究。合作项目通常被分成多项任务,合作者分别承担自己擅长的任务,最后对各方研制的成果进行集成,合作成员共享研究成果。

第5题:

赵某在甲公司主要负责研发新电脑,另外还参与手机的研发工作。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赵某在假期期间研发的新电脑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赵某
B.如果赵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而研发出新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赵某
C.赵某在业余时间利用甲公司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研发出新耳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赵某
D.赵某辞职离开甲公司到乙公司上班的8个月后研发出新电脑,其专利申请权属于乙公司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属问题。根据《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另外,《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故选项A、B、C、D中的专利申请权都属于甲公司。因此,本题答案是ABCD

第6题:

甲公司在研发数据管理平台的过程中,乙公司提供了辅助活动。数据平台研发完成后,由公司丙负责在国内市场上销售。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应归属于( )。

A.甲

B.甲和乙

C.丙

D.甲和丙


正确答案:B
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应归属于甲和乙。

第7题:

甲、乙两公司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研发费用,乙公司完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后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将该设备出售给甲公司,价格暂定为100万元,具体条款另行商定。乙公司完成研发生产后,却将该设备以120万元卖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系承揽合同

B.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系附条件的买卖合同

C.乙、丙两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D.甲公司可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选项 A 错误。《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有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甲、乙两公司的约定却是将设备出售给甲公司,因此不属于承揽合同。选项 B 错误。《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甲、乙两公司的约定为乙公司完成研发生产后再另行订立买卖合同,因此不属于附条件的买卖合同。选项 C 错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题中,乙、丙两公司的约定不存在上述无效事由。8选项 D 正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将设备卖给他人,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8题:

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C.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D.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


正确答案:BCD

第9题:

乙公司委托甲公司研发某产品,甲公司指定员工吕某承担此项研发任务,吕某在研发过程中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形下,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

A.吕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

答案:B
解析:
首先,《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本题中,吕某执行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的研发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其次,《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本题中,乙公司委托甲公司研发某产品且双方无任何约定,则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单位即受托人甲公司。据此,选项B当选。

第10题:

甲企业将同类技术研发委托给乙企业的研发模式属于(  )。

A.自主研发
B.项目合作
C.研发外包
D.联合开发

答案:C
解析:
【知识点】企业研发的模式。委托研发又称研发外包,即企业将所需技术的研发工作通过协议委托给外部的企业或者机构来完成。结合案例“甲企业使用该技术发明后,发现该项技术发明对企业技术能力的提高远远大于预期,于是同乙企业签订协议,将该技术研发委托给乙企业”,可知属于研发外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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