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证据的分类有别于证据种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把刑事证据分为7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民事诉讼法》第63条、《行政诉讼法》第31条也分别把证据分为7种。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也是对证据的一种分类,是立法者根据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以及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刑事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而证据的分类泪则是从多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以两分法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因此,证据的分类与法律上的证据种类区别是明显的。同时两种划分又是交叉的,同是一种证据,由于分类的标准和角度不同,其类属也不完全相同,具有多重性。
第2题:
上述证据事实从理论上的分类分析各属于哪一种类的证据?
均为间接证据。
第3题:
简述诉讼证据的分类。
从理论上划分,诉讼证据包括以下几类:
(1)依照民事诉讼证据来源的不同,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3分)
(2)依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关系,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3分)
(3)依照提出民事诉讼证据的当事人不同和所要证明的事实不同,分为本证和反证。(3分)
第4题:
证据的分类,是指在理论研究上将()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种类。
第5题:
第6题:
证据与证据材料的联系和区别
证据与证据材料的联系是:证据来源于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是证据的初始形态,离开了诉讼中出现的各种证据材料,证据便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区别:
(1)证据材料只是为了证明目的而提出的各种材料,这些材料中有的符合证据的条件.能够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有的不具备证据条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证据材料要成为诉讼证据,需经过质证,还要经过法庭的审核乖认定。
(2)证据材料出现在诉讼中较早的阶段,在起诉与答辩时或者在法庭审理初期,当事人便向法庭提出各种证据材料,而证据则形成于诉讼十较后的阶段,至法庭调查终结或法庭评议阶段,才能确定哪些证据材料可以作为本案的证据。
第7题:
A、图片证据
B、视频证据
C、音频证据
D、电子证据
第8题:
简述电子证据的种类。
1、以技术形态为标准,电子证据可分为通信类证据、计算机证据、网络证据、雷达记录证据与其他电子证据。
2、以信息承载方式为标准,电子证据可分为模拟式证据与数字式证据。
3、以证据内容为标准,电子证据可分为数据电文证据、附属信息证据与系统信息证据
4、以电子设备所起的作用为标准,电子证据可分为电子设备生成证据、电子设备存储证据与电子设备混成证据。
5、以法律地位为标准,电子证据可分为电子物证、电子书证、电子视听资料、电子证人证言、电子当事人陈述、关于电子证据的鉴定结论以及电子勘验检查笔录。
第9题:
简述证据的分类。
第10题: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