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在某宾馆盗窃外宾财物数额巨大,被宾馆保安当场抓获,根据管辖规定,该案应当交由()。

题目
单选题
某甲在某宾馆盗窃外宾财物数额巨大,被宾馆保安当场抓获,根据管辖规定,该案应当交由()。
A

人民法院立案

B

人民检察院立案

C

公安机关立案

D

国家安全机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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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可以判处死刑的情形有()

A、盗窃军用物资,数额特别巨大的

B、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C、盗窃救灾物资,数额特别巨大的

D、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参考答案:BD

第2题:

A市某宾馆2010年1月1日向保险公司投保火灾险和盗窃险,期限5年,宾馆投保人在保单上注咧该宾馆有24小时保安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适当降低了保费。2011年4月20日凌晨,宾馆被盗。监控录像显示,宾馆当日执勤的保安在中午12点至下午1点期间曾私自离开半个小时。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宾馆的损失,为什么?( )

A.应该赔偿,因为既然保险公司已经承保就应该赔偿

B.应该赔偿,因为虽然宾馆保安曾离开半个小时,但跟盗窃发生的时间并不一致,没有对盗窃的发生产生影响

C.不应该赔偿,因为投保人违反了保证事项

D.应该赔偿,因为保安是私自离开的,投保人并没有过失


正确答案:C
解析: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事项,无论其是否有过失,也无论是否对保险人造成损害,保险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不予以承担责任,而且无论故意或过失违反保证义务都如此处理。

第3题:

Our securities will escort them to the hotel rooms.

A.我们的保安将陪他们回宾馆

B.我们的保安将护送他们回宾馆

C.他们将由我们搀扶着回宾馆

D.我们将用大巴护送他们回宾馆


正确答案:B

第4题:

到宾馆拜访外宾,正确的做法是( )A.在外宾到达当晚或第二天拜访B.事先商定时问SXB

到宾馆拜访外宾,正确的做法是( )

A.在外宾到达当晚或第二天拜访

B.事先商定时问

C.在大厅打电话通知对方

D.一定要带礼物


正确答案:AB
拜访外宾时应在拜访前由秘书电话联系对方的秘书或随员,双方商定时间,初次见面可以不送礼物。在外宾到达当晚或第二天拜访。

第5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可以判处死刑的情形有( )。

A.盗窃军用物资,数额特别巨大的

B.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C.盗窃救灾物资,数额特别巨大的

D.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正确答案:BD
解析: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只有B,D两种情况可以适用死刑。

第6题:

根据刑法规定,成立诈骗罪,要求诈骗公私财物()。

A、数额大

B、数额较大

C、数额巨大

D、数额特别巨大


答案:B

第7题: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可以判处死刑的情形有()。

A.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B.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的

C.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D.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正确答案:AC
【解析】《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8题:

张强到吉林出差,在宾馆住宿。当晚其洗澡时,有窃贼溜进其房间实施盗窃,被张强发现后,双方发生厮打,窃贼将张强的脸打伤后逃窜,随即被宾馆保安捉住,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结合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强认为宾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以以宾馆为被告提起诉讼

B.若张强以宾馆为被告提起诉讼,应将侵权行为人作为共同被告

C.张强只能以侵权行为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D.若本案经查证是由于宾馆工作人员疏忽而造成窃贼进入,那么宾馆应当与侵权行为人以其对张强遭受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B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依据此法条,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宾馆在没有尽到该义务时,受害人可以一起对被告提起诉讼,侵权行为人在此应当作为共同被告。因此。AB两项正确,C错误。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只在其能够防止和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并且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由此可见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是一种补充责任,而非连带责任,D项错误。正确答案为AB。

第9题:

到宾馆拜访外宾时,正确的做法是( )A.在外宾到达当晚或第二天拜访B.事先商定时间S

到宾馆拜访外宾时,正确的做法是( )

A.在外宾到达当晚或第二天拜访

B.事先商定时间

C.一定要带礼物

D.在宾馆大厅打电话通知对方


正确答案:AB
拜访外宾时应在拜访前由秘书电话联系对方的秘书或随员,双方商定时间,初次见面可以不送礼物。在外宾到达当晚或第二天拜访。

第10题:

甲某到外地出差,在友谊宾馆住宿。当晚睡觉的时候,有窃贼溜进其房屋实施盗窃,被甲发现后,双方发生厮打,窃贼将甲的面部打伤后跳窗逃窜,随即被宾馆保安捉住,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结合以上案情,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认为宾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以以友谊宾馆为被告提起诉讼
B:若甲以宾馆为被告提起诉讼,应当将侵权行为人作为共同被告
C:甲只能以侵权行为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D:若本案经查证是由于宾馆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窃贼乘虚而入,那么友谊宾馆应当与侵权行为人一起对甲遭受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B
解析:
【考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承担。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依据此法条,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友谊宾馆在没有尽到该义务时,受害人可以以其为被告提起诉讼,侵权行为人在此应当作为共同被告。由此A\B两项正确,C项错误。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只在其能够防止和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并且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由此可见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是一种补充责任,而非连带责任,故D项错误。本题的答案为A、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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