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有个儿子小刘,刘某离婚后带着儿子和方某结婚。则小刘是方某的?()

题目
单选题
刘某有个儿子小刘,刘某离婚后带着儿子和方某结婚。则小刘是方某的?()
A

亲生儿子

B

继子

C

养子

D

私生子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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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刘某是一个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家中有父母、妻子、儿子、女儿。刘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将受益人指定为其儿子。三年后,刘某因儿子叛逆,决定将受益人更改为女儿。刘某通过遗嘱将受益人改为其女儿,并将遗嘱在公证处作了公证,但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后来刘某因车祸死亡,则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金赔付给( )。

A.刘某的儿子

B.刘某的女儿

C.刘某的妻子

D.刘某的儿子、女儿、父母、妻子共有


参考答案:A

第2题:

2002年,周某在丈夫去世后经人介绍与丧偶的刘某结婚,但他们的婚事一直遭到刘某儿子小刘的反对。2005年,刘某患上精神病,并久治无效,生病期间一直由周某悉心照料。2006年5月,小刘提出要担任父亲的监护人,保管父亲的所有财产,并要以其父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周某离婚。

(1)刘某的财产应该由谁来保管?

(2)对小刘提起的诉讼,法院是否应受理?


正确答案:
答:(1)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削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上述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也是法定的,通常前一顺序的监护人能够监护的,后一顺序的就不应担任监护人,这是为了保护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案中,周某是刘某的配偶,是第一顺序的监护人,而且完全有监护能力,所以刘莱的财产应由周某来保管,处于第三顺序的小刘无权要求监护。此外,监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保护监护人的利益。此案中周某对刘某照顾得很好,小刘没有任何变更监护的理由。
(2)周某与刘某之间的合法婚姻关系,非由当事人本人结束,任何人不得干涉。小刘既然不是刘某的监护人,当然无权以刘某的名义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不应受理。

第3题:

王某养了一只拉布拉多犬,因王某需要外出几日,遂将该犬委托给邻居刘某照看。某日傍晚,钱某带其不满三岁的儿子经过刘某家门口,钱某一心与刘某聊天而未注意有个小孩A正在用手中的面包引诱拉布拉多犬。不料,拉布拉多犬并未拴上狗链子,因此奔过去咬面包时将钱某儿子的手咬伤。钱某带儿子到医院打疫苗和治疗共花费人民币2000元。

问题:1、钱某是否可以起诉刘某要求其赔偿钱某儿子被咬伤的医药费?2、小孩A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1、《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刘某作为拉布拉多犬的管理人,应当对狗造成他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钱某可以起诉刘某要求其赔偿儿子的医药费。2、《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本案中,狗咬伤钱某儿子,有一部分原因是小孩A引诱狗造成,因此小孩A需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4题:

张某1996年外出打工不久即下落不明,于2002年被宣告死亡。张某之妻刘某在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半年内又与王某结婚,婚后一年因与王某性格不合而分居。刘某因无力抚养其与张某所生独子而将孩子送养。2005年张某回到老家,经申请由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关于本案当事人人身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与刘某是合法夫妻

B.刘某与王某是合法夫妻

C.刘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儿子送养,该送养行为无效

D.刘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儿子送养,该送养行为经张某事后追认方有效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撤销死亡宣告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第3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在本题中,刘某在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又与王某结婚,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虽然后来刘某与王某分居,但并未离婚,故双方仍是合法夫妻。因此选项B正确。

第5题:

刘某经商多年,实力雄厚,有甲、乙、丙、丁四个儿子,1996年,甲授权其助手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1998年,甲意外身亡,刘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有;2001年,乙的合伙人赵某看望刘某时称,乙经常将企业的货款提走挥霍,刘某气愤不已,则在赵某和助手见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三儿子丙所有;2005年刘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A巡房时,甲对A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亡。

A、刘某1996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

B、刘某199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C、刘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

D、刘某2005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本题选择B。

第6题:

刘某(男)与方某(女)于2011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载明5岁的孩子刘宇与母亲方某一起生活,但刘某具有探视权。2012年6月,刘某又与秦某结婚,不久二人生下孩子刘丹。刘某与方某离婚之前,下列关于保险利益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对方某具有保险利益

②刘某对刘宇具有保险利益

③刘某对秦某具有保险利益

④刘宇对刘某具有保险利益

A.①②

B.①②④

C.②③

D.②③④


参考答案:B

第7题:

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张某又将底片卖给兰星香皂厂作婴儿香皂广告之用。在本案中,侵害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谁?( )

A.刘某和张某,不包括兰星香皂厂

B.张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C.刘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张某

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


正确答案:D

第8题:

刘某与张某办理结婚登记后并未举行结婚仪式,两个月后刘某遇车祸死亡,则张某()

A、经刘某的单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

B、经刘某的父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

C、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

D、能以共同居住人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


参考答案:C

第9题:

张某3岁的儿子和王某4岁的女儿在刘某家中玩耍,王某的女儿将刘某价值8000元的手提电脑损毁。张某以为是自己的儿子损毁的,于是赔偿了刘某一台同等价值的电脑,刘某也不清楚事实真相,于是接收了。后来刘某将该台电脑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何某。现在张某得知了事实真相,则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些?( ) A.有权要求刘某返还9000元钱 B.不能要求刘某返还交付的电脑 C.可以要求刘某返还8000元钱 D.可要求刘某返还一台同等价值的电脑


正确答案:BCD
张某的行为是非债清偿,构成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 返还相应的价值,因此BCD正确。 

第10题:

刘某与妻子感情不合,妻子带儿子另住别处。刘某投保管道煤气险,刘某为被保险人,指定其妹妹为受益人。后刘某不幸煤气中毒身亡,其妹也早在半年前病故,刘某未再指定其他人为受益人。则关于保险金的归属问题以下( )正确。

A.由于刘某指定妹妹为受益人,因此刘某妹妹的继承人可以取得保险金

B.由于刘某已与其妻子分居,因此刘某的儿子可以取得保险金,其妻不能

C.刘某的继承人可以取得保险金,因此其妻子、儿子都可以取得保险金

D.刘某的妻子、儿子以及刘某妹妹的继承人都可以取得保险金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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