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含港澳台)
个体工商户
非居民个人
第1题: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申报中,“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业务信息”种类号码是05。
第2题:
企业办理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要向银行提供《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
第3题:
2009年7月6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开通,首批业务成功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
第4题:
非居民个人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账户,与在境外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发生人民币跨境收付时,为其办理结算业务的银行需报送()信息。
第5题:
非居民个人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账户,与在境外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发生人民币跨境收付时,为其办理结算业务的银行无需报送“人民币跨境收入/支出信息”。
第6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允许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机构开展()。
第7题: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的信息主报告银行是下列哪个:()。
第8题:
第9题:
简化“人民币跨境收入/支出信息”报送,按照修订后的《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和《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进行信息报送,以下()信息停止报送。
第10题:
境内分行可为境内个人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提供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服务,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设金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