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教育管理发展的主要表现在哪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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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魏晋南北朝时期教育管理发展的主要表现在哪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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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的主要表现。


答案:
解析: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儒家思想的指导下,传统法律开始了儒家化的过程。主要表现为:
(1)“八议”入律。“八议”是指封建贵族富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须“议其所犯”,对他们所犯罪行实行减免刑罚的制度,表现出封建法律特权思想的鲜明特征。“八议”制度源于西周的“八辟之议”主张,曹魏时期“八议”正式入律。“八议”是指:“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封建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有大才能的人)、“议动”(有大功勋的人)、“议贵”(贵族官僚)、“议勤”(为封建国家勤劳服务的人)、“议宾”(前朝皇室宗亲)。自营魏以后,“八议”遂成为历代封建法律的重要内容。
(2)“富当”入律。“官当”是指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爵折抵徒罪的一种特权制度,正式规定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官当”制度的形成,表明封建特权法的进一步发展。
(3)“准五服以制罪”的确立。《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服制”本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规定亲属之间亲疏远近的一种制度。此时被纳入法典,成为确定亲属相犯时刑罚轻重施用的原则。它规定,在刑法适用上,凡服制愈近,以尊犯卑,处罚愈轻;以卑犯尊,处罚愈重。凡服制愈远,以尊犯卑,处罚变重;以卑犯尊,处罚变轻。“准五服以制罪”制度的确立,是封建法律儒家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其影响广远,壹至明清。
(4)“重罪十条”罪名的确立。所谓“重罪十条”,是指危害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大犯罪的总称。把它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并强调“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是儒家“三纲”精神在法律中的具体体现。“重罪十条”经过《开皇律》的改造,形成了“十恶”制度,为后世封建各朝代所沿用。

第2题:

魏晋南北朝时期教育管理发展的主要表现在哪几方面?
(1)设立国子学与太学并列
(2)郡国学校制度的建立
(3)专门学校和综合学校的设置
(4)私学和家庭教育的发展

第3题: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教育管理的历史地位。


参考答案:

教育及其管理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大变革,出现了许多新事物,选士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在教育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为隋唐建立完备的官学制度作了准备。


第4题:

简述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佛教兴盛的表现。


正确答案: 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在西域达到鼎盛时期。突出表现在以下四点:
(1)是信众极多。于阗国老百姓才几万人,而和尚就有万人之多。一个瞿摩大寺,有和尚30000,就餐时,需击鼓集合。龟兹是当时佛教中心之一,有僧众1万余人。
(2)是佛像雕技高超,寺塔华丽。如于阗佛像雕塑技艺绝伦,有的飞金神像高达十多丈;百姓之家,门前都修小佛塔,小的也有三丈多高,在上面建有僧房,以供云旅四方的僧人居住。
(3)佛事活动频繁。各国僧众天天烯香念经,月月道扬,年年举行盛大的佛会。
(4)是高僧辈出,西域与中原相互影响。西域的佛教热潮迅速东传,内地成千上万的僧人西行取经,“丝绸之路”上,僧迹不绝。曹魏时的朱士行、西晋的竺法护、僧建,后秦的法显、智猛,刘宋的昙无竭,北魏的惠生和宋云等等是西行僧人的代表。他们为弘扬佛教文化作出了贡献。同时,西域高僧到中原说法、译经者也不少。有被后赵皇帝宠信而称为大和尚的佛图澄;尤其是精通梵文和汉语的龟兹佛学大师鸠摩罗什,在中国佛教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影响极为深远。

第5题:

中国陶艺在哪个时期开始走向衰败?()

  • A、汉朝
  • B、魏晋南北朝
  • C、唐朝
  • D、宋朝

正确答案:B

第6题:

简论魏晋南北朝时期刑事立法的发展。


答案:
解析:
1.魏晋南北朝时期刑事立法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准五服以治罪制度”的确立。《晋律》首立“准五服以治罪”的制度。“五服”本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规定亲属之间亲疏远近的制度。封建服制把亲属分为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服制不仅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而且也确定了亲属相犯时刑罚轻重适用的原则。在刑法适用上,凡服制愈近,以尊犯卑,处罚愈轻;以卑犯尊,处罚愈重。凡服制愈远,以尊犯卑,处罚变重;以卑犯尊,处罚变轻。“准五服以治罪”是封建法律儒家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使法律或为“峻礼教之防”的工具,从而确立了后世法定亲等制度。其影响极为广远,直至明清。
(2)“官当”、“八议”入律。“官当”是指某些官僚犯罪后,允许以其官爵抵罪即折当徒刑,正式规定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官当”制度的形成,表明封建特权法的进一步发展。“八议”是指贵族官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须“议其所犯”,对其所犯罪行实行减免刑罚,表现出同罪异罚的贵贱尊卑等级秩序。曹魏时期正式人律。“八议”遂成为历代封建法律的重要内容。
(3)“重罪十条”罪名正式确立。“重罪十条”罪名正式确立于《北齐律》,是统治者认为直接危害其根本利益的十种重大犯罪的总称,凡是“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重罪十条”将儒家纲常礼教内容引入刑律,促进了礼与法的结合,也使法律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皇权。隋唐直至明清封建法典中的“十恶”制度即源于此。 一
(4)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在汉代刑制改革的基础上,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刑罚制度日趋规范和文明:限制族刑,逐步缩小缘坐范围;肉刑日趋减少,北齐时最终废除宫刑,并增加鞭刑与杖刑;酷刑的设置与使用逐渐减少,死刑的执行方法越来越定型于绞、斩等少数几种;定流刑为减死之刑,至北周时渐趋完善。总之,经过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不断改进,以劳役刑和死刑为主体的新的封建制五刑初步形成。

第7题:

影响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正确答案: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大动乱、大分裂的时期。社会各阶层人士都以各种方式饱尝了人生的不幸。
这又是一个思想异常活跃的时代。儒家思想的统治地位动摇了,老庄和佛教、道教的思想大为流行。人们的价值观、人生态度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精神迷罔的同时,社会的精神生活也在日益丰富。
这一时期对文人生活影响巨大的另一社会现象是门阀士族的出现。士族在政治生活中占据着支配地位,在经济上凭借雄厚的庄园经济实力,过着极其优裕的生活。这种情况造成士大夫阶层略事功而崇尚精神的倾向,文学修养极受重视,习文成为一时风气。
重文的风气与士族文人的优裕生活条件相结合,导致文学创作和欣赏成为士大夫生活的主要内容之一,而文人集团和文人交游又成为这种活动的载体。

第8题:

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政权对地方行政体制进行调整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参考答案:一、地方刑侦管理层次的调整。首先,州的数量大量增加。其次,郡的滥置。为稳定政权南北朝时期各政权对地方行政调整表现在:一是州上设官,二是强化县级行政管理。
二、军政一体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魏晋南北朝时期中高级地方政区的行政权已为武官所把持。在北方还有军镇完全军事管制式的地方行政管理方式。
三、特殊行政区的行政体制。有王国、乔置州郡县和左郡县。

第9题:

简述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发展的表现。


正确答案: (1)佛经翻译的规模明显扩大;
(2)弘传活动进一步兴盛,出现了比较大的佛教活动中心,如洛阳、长安、建康、庐山等地;
(3)大量营建佛寺僧舍,建造石像石窟;
(4)西行求法活动成风。

第10题: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教育事业的延续,主要是依靠私学,家学,而不是官学。


正确答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