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17岁,从技校毕业进入工厂当钳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赵某应当(  )。

题目
单选题
赵某17岁,从技校毕业进入工厂当钳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赵某应当(  )。
A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

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某30岁,游手好闲。赵某是王某的邻居,l7岁,间歇性精神病人,正在读高一。2002年3月2日,主某见赵某在街边玩,便对赵某说:"你要是能将李家的狗砸死,我就送你一辆自行车。"赵某就捡起一块石头,趁李某家没人,钻到李家将李某家的黄狗(市价500元)砸死,然后跑回来向王某要钱,王某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应当按照约定送赵某自行车,否则赵某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B.如果赵某的父亲追认王某与赵某的约定,则王某应当按照约定送赵某自行车

C.若李某要求赔偿狗的损失,王某应当负主要责任,赵某的父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D.若李某要求赔偿狗的损失,赵某的父母应当负主要责任,王某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确答案:C
无论按照年龄还是精神状态,赵某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但是,赵某所实施的行为不是合法的合同行为,而是侵权行为,因此他和王某的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是属于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无效合同,不能强制履行。A、B错误;《民通意见》第148条第3款规定:"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之规定,监护人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本题中赵某虽然是侵权的实行人,但也应当由王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的父母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C对D错。

第2题:

张某将收藏的一件瓷器出售给赵某,赵某当场付清价金,约定张某l0天后交货。李某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张某当即决定卖给李某,约定5天交货,并收定金若干。赵某听说此事,诱张某7岁儿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她。在瓷器为赵某所占有的期间,该瓷器的所有权应归谁( )

A.张某

B.赵某

C.李某

D.张某、赵某共有


正确答案:A
张某与赵关、李某之间签订买卖合同,张某仅负有在约定时间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在约定的期间到来之前,标的物所有权仍属于张某所有;赵某在得知张某将标的物卖与李某之后,诱使张某之子将标的物偷出,这并不构成所有权的转移,因为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要经过交付。张某之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将标的物交付给赵某,因此,在赵某占有标的物期间,标的物所有权仍旧属于张某。因此,选择A项。

第3题:

甲幼年时为赵某夫妇收养,甲成年后与赵某夫妇不和,赵某夫妇于是向法院起诉解除了与甲的收养关系。现赵某夫妇年老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而陷入生活困难。则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甲无需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甲与赵某夫妇的收养关系已经解除

B.甲无需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是收养关系是赵某夫妇主动要求解除的

C.甲应当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甲是赵某夫妇抚养成年,且赵某夫妇现在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

D.甲应当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收养关系的解除并不导致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解除


正确答案:ABD
参见《收养法》第30条。

第4题:

赵某的儿子今年8周岁,未经赵某儿子的同意,赵某为其子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指定赵某为受益人。后赵某带其儿子出外旅行,发生车祸,不能确定死亡顺序,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未经其儿子的同意,不得为其购买以赵某的儿子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B:赵某未经其儿子的同意,购买以赵某的儿子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机构可以承保
C:赵某的继承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D:赵某儿子的继承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答案:B,D
解析:
【考点】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受益人死亡时保险金的处理。详解:《保险法》第33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可知,赵某作为父亲,为自己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子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是可以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承保,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可见,赵某与其儿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赵某死亡在先,符合第2项规定的情形,则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赵某儿子的遗产,由赵某儿子的继承人来继承。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第5题:

赵某17岁时从技校毕业进入工厂当钳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赵某应当()

A.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D
解析: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伟主要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第6题:

市郊某化工厂将废水直接排人河道.受污染的河水流入赵某的鱼塘.造成鱼塘的鱼全部死亡。赵某与工厂交涉,该厂承认其侵权,但对赵某提出赔偿数额表示不能接受。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______

A.赵某可以请求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处理

B.赵某如对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C.赵某可以不经过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处理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D.赵某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E.赵某与工厂就赔偿问题产生的纠纷可以寻求行政裁决


正确答案:ABCE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ABC项正确,赵某可以就其与化工厂的损害赔偿纠纷诉诸行政机关处理。“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D项错误,E项正确。赵某与化工厂的纠纷属于损害赔偿纠纷,可以诉诸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裁决。

第7题:

赵某17岁时从技校毕业进入工厂当钳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赵某应当()。

A.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A
解析:
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8题:

付某30岁,无业。付某的邻居赵某15岁,是间歇性精神病人。2002年3月2日,付某见赵某在街边玩,便对赵某说:“你要能将李家的狗砸死。我就送你一辆自行车”。赵某就捡起一块石头,趁李某家没人,钻到李家将李某家的黄狗(市价500元)砸死,然后跑回来向付某要钱,付某拒绝。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付某应当按照约定送赵某自行车,否则建某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B.如果赵某的父亲追认付某与赵某的约定则付某应当按照约定送赵某自行车

C.若李某要求赔偿狗的损失,付某应当负主要责任,赵某的父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D.若李某要求赔偿狗的损失,赵某的父母应当负主要责任,付某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费任


正确答案:ABD
「考点」教唆他人侵权一
「解析」无论按照年龄还是精神状态,赵某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但是,赵某所实施的行为不是合法的合同行为,而是侵权行为,因此他和付某的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是属于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无效合同,不能强制履行。故AB错误;《民通意见》第148条第3款规定:“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之规定,监护人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本题中赵某虽然是侵权的实行人,但也应当由付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的父母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故C对D错。

第9题:

赵某的妻子为赵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可以以赵某为受益人
B.可以以赵妻为受益人,但须经赵某同意
C.保险合同成立后,可以变更受益人为赵子,但须经赵某同意
D.保险合同成立后,可以变更受益人为赵子,但须书面通知保险人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四个选项均正确。

第10题:

赵某向李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1头奶牛作为质押物,律师向赵某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不正确的是:

A:李某有权挤牛奶
B:李某有权不经赵某同意,使用奶牛
C:李某不经赵某同意,无权将奶牛转质
D:如李某不妥善喂养奶牛,致使奶牛生病,赵某有权要求李某赔偿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213条规定质权人有收取孳息的权利,所以A不当选。《物权法》第214条规定质权人无权擅自使用、处分质押物,所以B当选。《物权法》第217条规定,质权人无权擅自转质,所以C不当选二《物权法》第215条规定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所以D不当选。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