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追偿程序是什么?

题目

行政追偿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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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行政追偿的要件。


参考答案:

1.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第2题:

目前,在行政追偿中,被追偿人不服追偿决定的,可通过()途径寻求救济。

A、调解

B、行政复议

C、行政诉讼

D、申诉


参考答案:D

第3题:

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条件是什么?


参考答案:

1.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或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第4题:

行政追偿程序


正确答案: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收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第5题:

司法赔偿程序与行政赔偿程序的异同是什么?


正确答案: 司法赔偿程序与行政赔偿程序构成国家赔偿程序的全部内容。这两者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点主要有:
(1)都要求确认损害行为是违法行为。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司法赔偿,都要求首先对致害行为进行分析和确认,这是获得国家赔偿的必经之路。只是对于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的确认程序不完全相同,但是都必须先进行确认,就是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时,也要先对行为违法与否进行判断,然后才能涉及赔偿问题。
(2)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是两年。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的请求时效都是两年,时效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这里要注意,两年的时效不适用于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时的情况,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时应遵循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时效。
(3)国家赔偿适用调解。赔偿是对经济利益的处分,对于赔偿的方式、金额,双方可以互谅互让通过调解方式,进行解决。即使在行政诉讼中,在对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进行判决的同时,也可以单独对赔偿问题以调解方式结案。
由于我国行政体制和司法体制存在不同之处,所以在国家赔偿的程序设计上也不相同。区别主要有:
(1)提出赔偿要求的途径不同。行政赔偿程序实行的是“一并提起”与“单独提起”两种请求方式并存的办法,分为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司法赔偿只能单独提起,即在某司法行为被确认为违法后,受害人才能请求司法赔偿。
(2)国家赔偿的具体程序不同。行政赔偿有两种方式提出,一是单独提出,受害人对于已经被确认为违法的行政行为,并且造成了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而要求赔偿,首先应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由行政机关决定赔偿,对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的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争议的,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二是一并提起,即受害人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一并要求赔偿。由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在解决行政争议时对赔偿问题一并解决。司法赔偿的程序由三个程序组成:即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前置程序、复议程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程序。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则只有两个程序,即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前置程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程序。在行政赔偿程序中,法院对于行政赔偿适用诉讼程序,人民法院是最终裁决机关。而在刑事赔偿中,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是在法院内部专门设立的解决司法赔偿的终局机关的终局机构,适用的是非诉讼程序。

第6题:

行政追偿的概念、条件是什么?


参考答案:

追偿就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第7题:

行政裁决程序是什么,包括哪些程序?


参考答案:依法行政包含着程序合法,要通过立法规定行政裁决的程序。行政实体法更多的是赋予行政主体公权力,限制私权利,而行政程序法恰恰相反,它对行政主体的活动设置一些约束性规范,限制公权力,保障相对人的私权利,通过程序法使公权力与私权利达到平衡。行政裁决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申请,是指民事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人权行政机关提出要求解决纠纷的请求。申请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必须是民事权益发生争议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二是申请是向有关的行政主体提出;三是申请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如法律规定必须提交申请书和其它文书;四是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2.立案。行政裁决机构在收到当事人申请书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行政裁决机构不予受理并应通知申请人,告知其理由。
3.通知。行政机关立案后应当通知民事争议的申请人及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交有关材料等有关情况。
4.答辩。民事争议当事人在收到裁决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答辩在行政裁决程序中极为重要,它一方面可以帮助对方当事人了解申请人申请争议的事实与理由,以便进行辩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有利于裁决机构了解真相、查清事实,作出正确裁决。对方不答辩的,行政机关可径行裁决。
5.审查。行政裁决机关收到答辩书后,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审查,需补充调查或鉴定的。进行调查、勘验或鉴定,对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技术性争议是必不可少的。行政裁决机关将所有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如果尚有疑问或经当事人请求,可举行公开听证,由当事人双方当面陈述案情,相互辩论、举证、质证,以查明案情。
6.裁决。行政裁决机关在审理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做出裁决。行政裁决机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的裁决书应载明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地址、争议的内容、对争议的裁定及其理由和法律根据,并注明是否为终局裁决。如不是终局裁决,应写明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和受理机关。
7.执行。裁决生效后,争议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否则由裁决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8题:

什么是行政追偿?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追偿权应具备什么条件?


参考答案:

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追偿权应具备两个条件:
(1)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支付了赔偿金或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第9题:

什么是行政追偿制度?追偿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是国家行政机关向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或履行赔偿义务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或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的制度。追偿制度一方面可以保障受害人及时得到赔偿,避免因公务员资力薄弱难以向受害人支付足额赔偿的情形,另一方面又可以监督公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追偿权的行使条件:(1)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害人支付了赔偿金;(2)公务员或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第10题:

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什么?


正确答案: 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和执行五个阶段。
1、申请:(1)申请复议的期限:《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怜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2)复议申请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请。
2、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3、审理:是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实质审查的活动。
4、决定:是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价。
5、执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限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