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开票机)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1题:
第2题:
纳税人从2011年12月起,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以及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可以(),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科目。
第5题:
纳税人购买开票专用设备,能否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第6题:
第7题:
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冲减()科目。
第8题:
A.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B.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C.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D.以上说法全都正确。
第9题:
纳税人从2011年12月起,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以及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可以(),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10题: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不足()的可结转下期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