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的25%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以后年度结转。
第1题:
A.化妆品制造企业
B.医药制造企业
C.饮料制造企业
D.酒类制造企业
第2题:
第3题:
下列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理解错误的是( )。
A.服装加工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B.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C.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在本企业扣除
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4题:
对()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A.8%
B.15%
C.20%
D.30%
第9题:
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10题:
企业2010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