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认定为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应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或签定合同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废止合同。
第1题: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可以认定其有围标串标行为。
第2题:
招标代理机构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应取消其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后依法重新招标。
第3题:
围标串标是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相互串通、挂靠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利益的行为。
第4题: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处理,且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第5题:
由于投标人的围标串标行为导致重新招标的,在重新招标时可以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第6题:
招标代理机构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应()其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后依法重新招标。
第7题: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以下()不属于围标串标。
第8题:
按照《重庆市领导干部招标投标工作纪律“三要十不准”》规定,属于“十不准”范围的有()
第9题: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认定其有围标串标行为。
第10题: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