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将甲的一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的1/3判给甲的儿子乙,现甲、乙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如何登记().A、甲领取房屋份额为2/3的房屋所有权证、乙领取房屋份额为1/3的房屋所有权证B、甲、乙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各自房屋份额,甲、乙领取共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C、甲、乙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各自房屋份额,甲领取房屋份额为2/3的房屋所有权证、乙领取房屋份额为1/3的房屋所有权证D、无法办理房屋登记,只能将法律文书进行登记

题目

某法院将甲的一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的1/3判给甲的儿子乙,现甲、乙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如何登记().

  • A、甲领取房屋份额为2/3的房屋所有权证、乙领取房屋份额为1/3的房屋所有权证
  • B、甲、乙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各自房屋份额,甲、乙领取共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
  • C、甲、乙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各自房屋份额,甲领取房屋份额为2/3的房屋所有权证、乙领取房屋份额为1/3的房屋所有权证
  • D、无法办理房屋登记,只能将法律文书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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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申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为申请人发放()

A:《房屋所有权证》
B:《房屋他项权证》
C:《房屋共有权证》
D:《房屋登记证明》

答案:D
解析: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房屋登记办法》还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

第2题:

2015年4月2日,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了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使用。乙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3年。后甲去世,仅有一继承人丁。丁继承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后,将该房屋出卖给戊,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甲、乙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登记,因此合同尚未生效
B、丁将房屋出卖给戊属无权处分
C、戊因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戊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

答案:A,B,C,D
解析:
《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办理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A选项错误,当选;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丁是甲的唯一继承人。《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丁因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出卖给戊属于有权处分。故B选项错误,当选。因丁是有权处分,则戊不可能是善意取得。C选项错误,当选。《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若丙是有权占有,则戊无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若丙无权占有,则戊有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丙根据租赁合同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戊并无返还原物请求权。D选项错误,当选。

第3题:

下列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登记的是:

A.甲在自己的建筑用地上首次为乙设定地役权

B.经过法院判决登记在甲名下的房屋归属乙所有

C.甲继承房屋进行变更登记

D.乙主张登记在甲名下的房屋应该属于自己所有,申请变更登记


参考答案:A
解析:
A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第一款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甲乙之间设定地役权,属于双方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事由
BCD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第二款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属于单方申请登记。所以BCD,属于单方申请的登记。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A。

第4题: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了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正确的是( )。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份额已占份额的2/3以上,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按份共有。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5题:

甲公司进行房屋预售, 3 月 1 日将一套房屋预售给乙,双方签订了预售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 5 月 1 日,甲公司又与丙签订了预售合同,将同一套房屋预售给丙;交房时间届至,乙、丙同时向甲公司提出交付房屋的请求。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
B.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
C.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和丙,并将乙、丙登记为房屋共有人
D.由甲公司自行选择向谁交付房屋,为谁办理房产登记

答案:A
解析:
乙是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未经乙同意,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预售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

第6题:

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陈某所购房屋交给陈某使用之后,乙公司按规定给陈某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陈某在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后,发现其上记载的楼层有误。陈某发现房屋楼层登记错误可以申请房屋(  )。

A.更正登记
B.异议登记
C.变更登记
D.首次登记

答案:A
解析:
更正登记是对原登记权利的涂销,同时对真正权利进行登记。《物权法》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误的,权利人、利害关系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的权利归属主体不变,而只是不动产登记的其他内容发生变化时进行的登记。

第7题:

2014年2月1日,甲从开发商手中购得房屋一套,同日以该房屋为抵押物从银行贷款200万元。3月1日,甲不幸遭遇车祸,世上亲人仅存一子一女。4月1日,甲子用伪造的唯一继承人证明将自己登记为房屋的所有权人。4月10日,甲子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于当日付清了全款。甲子与乙约定,6月1日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4月15日甲子为乙办理了预告登记。后甲女发觉甲子之行为,于4月20日向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于4月30日向登记机关申请异议登记,于5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为该房屋的共有权人。请依照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若法院判决确认甲女是房屋的共有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查看材料

A.甲子与甲女成立共同共有,各有50%的份额
B.甲女自判决生效之日即取得房屋共有权
C.甲女可以单方申请更正登记,不必与甲子共同申请
D.乙的预告登记在先,甲女取得的共有权不能对抗乙

答案:A,C
解析:
在分割财产之前,各继承人对继承财产成立共同共有,A选项正确。甲女自继承开始即取得房屋所有权,法院判决仅是对既成事实的确认,B选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关应予更正,甲女既然已经取得法院判决,自可单方申请更正登记,C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可见,预告登记权利人仅具有优先于其他房屋买受人的地位。但甲女在房屋买卖合同订立之时就是房屋的共有权人,甲子为乙办理的预告登记,乙不能改变甲子是无权处分的事实。由于乙尚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因此也不能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C。

第8题:

某房屋登记的所有人为甲,乙认为自己是共有人,于是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甲不同意,乙又于3月15日进行了异议登记。3月20日,丙打算买甲的房屋,但是到登记机构查询发现甲的房屋存有异议登记,遂放弃购买。乙申请异议登记后,发现自己的证据不足,遂对此事置之不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异议登记后,未经乙同意,处分该房屋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B.异议登记于4月15日失效

C.甲有权向乙请求赔偿损失

D.甲有权向登记机构请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C
《物权法》第19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可知C项正确,B项(异议登记应该于3月31日失效)、D项错误。异议登记并不能阻碍权利人行使其对于不动产的处分权,故A项错误。所以,选择C项。

第9题:

某房屋登记的所有人为甲,乙认为自己是共有人,于是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甲不同意,乙又于3月15日进行了异议登记。3月20日,丙打算买甲的房屋,但是到登记机构查询发现甲的房屋存有异议登记,遂放弃购买。乙申请异议登记后,发现自己的证据不足,遂对此事置之不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异议登记后,未经乙同意,处分该房屋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B.异议登记于3月31日失效
C.甲有权向乙请求赔偿损失
D.甲有权向登记机构请求赔偿损失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核不动产登记。(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选项BC正确,选项D错误。(2)异议登记并不能阻碍权利人行使其对于不动产的处分权;选项A错误。

第10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甲表述其愿以12万元购买甲的房屋,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有权将房屋出卖,但应征得乙的同意
  • B、甲有权将房屋出卖,不必征得乙的同意
  • C、甲有权将房屋出卖,但应事先告知乙
  • D、甲无权将房屋出卖,因为在房屋上已设定了抵押权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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