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行政复议中要进入“答辩信息制作”应如何操作?

题目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要进入“答辩信息制作”应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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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要制作《答辩书》的必经前置操作程序是什么?


正确答案: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只有制作了《要求被申请人答复通知》,才能进行《答辩书》的制作。

第2题: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如何进入“要求被申请人提出答复通知”模块?


正确答案: 在CTAIS中按:税收法制—行政复议—复议审理管理—要求被申请人提出答复通知的顺序进入“要求被申请人提出答复通知”模块。

第3题: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税务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

B.复议机关在受理、审查、决定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可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

C.行政复议专用章与行政机关印章在行政复议中具有同等效力

D.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制作以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审查和决定。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4题:

发生税务行政应诉案件后,在税务行政应诉过程中,可能发生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遇此情况应如何操作?


正确答案: 在提供有关材料时需要提供证据,但税务行政应诉环节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时,需申请保全证据,则应在“证据保全申请”模块中填制《证据保全申请书》,写明证据的存放地点、来源及可能灭失的情况,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第5题: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答辩信息制作”子模块,对被申请人的答辩如何规定。


正确答案: 被申请人自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或者证据,提交《答辩书》作出答辩;但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复议。“答辩信息制作”子模块录入被申请人的答辩状,也可以打印答辩书。

第6题: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当复议环节决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或需要作一些行政上的处理时,应如何进行操作?


正确答案: 当复议环节决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或需要作一些行政上的处理时,在CTAIS中按:税收法制—行政复议—复议审理管理—停止行政行为处理,进入“停止行政行为处理”模块,制作并打印《停止执行税收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传送下一级税务机关,通知其停止执行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7题: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要求被申请人提出答复通知”的时限和文书制作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 当复议申请被受理之后,进入“要求被申请人提出答复通知”模块制作《要求被申请人提出答复通知书》,在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令其限期提出答复。

第8题:

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的调解,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税务行政复议调解应遵循公正合理原则
B.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调解书的,税务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税务行政复议调解应制作行政调解书
D.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答案:B
解析:
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调解。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调解书的,由被申请人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9题: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由于审理案情的一些原因,需要延长复议期限,应如何进行操作?


正确答案: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由于审理案情的一些原因,需要延长复议期限,在CTAIS中按:税收法制—行政复议—复议审理管理—延长复议期限通知,进入“延长复议期限通知”模块,在本模块填制并打印《延长复议期限通知书》。

第10题:

对答辩信息进行审理应如何操作?


正确答案: 当答辩信息制作提交后,则进入“答辩信息审理”模块,在CTAIS中按:税收法制—行政复议—复议审理管理—答辩信息审理的顺序进入本模块后,对提交的答辩信息进行审理,并录入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