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债权人K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就甲公司所有的货

题目

2013年12月20日,债权人K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就甲公司所有的货车5辆进行强制执行,该5辆货车仍为人民法院扣押。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该5辆货车的扣押
  • B、人民法院应将其归入债务人财产
  • C、人民法院不应将其归入债务人财产
  • D、债权人K公司有权申报破产债权、参加破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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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甲公司申请和解,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厂房享有抵押权,乙公司的抵押权应暂停行使

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3以上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C.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甲公司享有债权的人

D.和解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正确答案:D
《企业破产法》第96条第2款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所以h选项不正确。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所以B选项不正确。第100条第2款规定:“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所以C选项不正确。该条第3款规定:“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所以D选项正确。

第2题:

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之一乙公司申请甲公司破产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甲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D.乙公司的连带债权人
E.甲公司的保证人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核重整申请。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3题:

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之一乙公司申请甲公司破产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甲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D.乙公司的连带债权人


正确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申请。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4题:

甲建筑公司承包了乙公司的商业住宅楼,工程竣工后,经甲公司多次催要,但乙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价款,甲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与乙公司协议将建成的住宅楼折价
B.申请人民法院将建成的住宅楼拍卖,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C.与乙公司协议将建成的住宅楼折价,但应与乙公司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
D.申请人民法院将建成的住宅楼拍卖,但应与乙公司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
E.与乙公司协议将建成的住宅楼归甲公司所有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5题:

甲公司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甲公司申请和解,人 民法院裁定和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厂房享有抵押权,乙公司的 抵押权应暂停行使
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3以上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C.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甲公司享有债权的人
D.和解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 间不得行使权利


答案:D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96条第2款规定:“对债 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所以A选项不正确。 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 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 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 上。”所以B选项不正确。第100条第2款规定:“和 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 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所以C选项不正确。该条第3 款规定:“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 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 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所以D选项正确。

第6题:

对于甲公司向其债权人戊公司清偿债务的行为,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7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拖欠货款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30000元。乙公司拒绝支付,甲公司根据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乙公司被其他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并且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破产一案。此时,人民法院对于强制执行程序:

A: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B:应当缺席判决
C: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D:应当通知甲公司撤诉

答案:A
解析:
本案在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乙公司被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并且法院受理了此案,根据以上规定,法院对于强制执行程序应当裁定中止。

第8题:

甲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出,通过政府融资,对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一律按确认的该债权数额的22%予以清偿.若该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讨论表决后获得通过,则( )

A.甲公司应当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B.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C.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D.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甲公司和全体债权人都有约束力

E.债权人对甲公司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正确答案:BDE

第9题:

甲县政府将国有独资公司科达公司分立为科成公司和达利公司。后,科成公司和达利公司就原属科达公司的科达招待所(资产仅达20万元,其中包括300平米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的归属发生争议。该县国资委根据申请作出裁决:科达招待所归属于科成公司。达利公司不服向市国资委(位于该市乙区)申请复议。市国资委决定科达招待所归属于达利公司。科成公司不服起诉。本案由下列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甲县人民法院或乙区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
关于本案级别管辖,《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本案中,复议机关市国资委属于改变原产权界定行为,故市国资委为被告。本案非重大复杂案件,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由基层法院管辖。关于本案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因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确定管辖法院。产权界定行为直接针对不动产作出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题,有关国资委的产权界定行为不是直接针对不动产作出的,而是针对包含不动产在内的整体产权作出的,故不适用专属管辖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经过复议的案件,不管复议机关是否作出复议决定,也不管复议机关作出何种决定,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故可以由甲县国资委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市国资委所在地法院管辖。结合上述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结论,可以得出:可以由甲县国资委所在地基层法院(即甲县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市国资委所在地基层法院(即乙区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应选C项。

第10题:

2019年3月1日,债权人A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随后甲公司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甲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答案:B
解析: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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