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打成轻伤,公安机关传讯了陈某,陈某称他与张某是朋友,是闹着玩不小心弄伤了张某。公安机关遂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向张某送达了不立案的通知书。张某应当()。
第1题:
无业青年李某和陈某在街上溜达,与某个体商店老板发生冲突,李某失手将其刺伤。2人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经检察院批准以故意伤害罪逮捕。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将陈某释放。陈某提出赔偿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公安机关赔偿,因为公安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陈某实施了逮捕
B.由人民检察院赔偿,因为陈某没有犯罪事实而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C.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D.公安机关赔偿拘留期间的损失,检察机关赔偿逮捕期间的损失
第2题:
公安机关拘留了涉嫌犯罪的陈某,但经讯问发现对陈某不应拘留,此时公安机关要做的工作是( )。
A.立即释放陈某
B.发给陈某释放证明
C.把拘留的原因通知陈某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D.把释放的原因通知胨某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第3题:
辛某到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强奸,公安机关传讯了胨某,陈某称他与辛某是恋爱关系。公安机关遂作不立案决定,并向辛某送达了不立案通知书。辛某对不立案决定不服而采取的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2007年试卷二第35题)
A.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B.要求县检察院撤销该不立案决定
C.请求该具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D.向该县法院提起自诉
第4题:
甄某报案称赵某对其故意伤害(轻伤),手中已掌握部分线索指向赵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第5题:
第6题: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2岁,工人。
陈某与张某平时关系不错,后因受他人挑拨,陈对张产生了强烈不满,于是就寻机报复张。陈某经了解知道了张某经常走的路线和时间,便到商店买了一把三角刮刀,决心给张某“放放血”。一天夜里,陈某身带三角刮刀,藏在张某经常经过的道路旁边,等候张。但是,张某这天被朋友叫去喝酒,晚上没有回家。陈某白等了一个晚上,没能实现给张某“放放血”的目的。后陈某因盗窃案发,被逮捕后供述了上述行为。
请根据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理论分析:陈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1.陈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答“犯罪预备”或“犯罪预备形态”亦可)
2.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
在客观上,
第一,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第二,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在主观上,
第一,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第二,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从主观上看是违背行为人的意志的,即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行为人是否已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是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关键;而行为人停止继续犯罪是否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则是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关键。
3.本案中,陈某为了达到给张某“放放血”的目的,进行了一系列活动:了解张的回家时间、路线,购买三角刮刀,并在张回家的路上守候等等,但所有这些行为只是为实施犯罪所作的准备,而不是犯罪的实行行为。
因为,不论陈某想给张某“放放血”是指伤害还是杀害,其实行行为都必须是对张某身体的实际加害行为,但实际上陈某并未实施对张某的实际加害行为,所以,陈某的行为只能认定为犯罪预备行为而非犯罪实行行为。同时,陈某未能实施犯罪实行行为是由于张某被朋友叫走没有回家这一出于陈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是被迫的而非自愿的,因而,陈某停止继续犯罪的行为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综上所述,陈某的行为既非犯罪未遂亦非犯罪中止,而是犯罪预备。
第7题:
第8题:
2017年8月10日晚,吴某将下夜班回家的女青年孙某强奸。孙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吴某得知公安机关立案的消息之后,就闻风而逃,至今未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陈某的追诉时效期限是15年
B.对陈某的追诉时效期限是10年
C.陈某不受追诉时效期的限制
D.对陈某的追诉时效期限是20年
第9题:
陈某,无业,同军队某部军人孙某勾结绑架某富商的儿子,勒索钱财,那么,对此案应如何处理?()
第10题:
辛某到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强奸,公安机关传讯了陈某,陈某称他与辛某是恋爱关系。公安机关遂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向辛某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辛某对不立案决定不服而采取的下列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