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甲发现犯罪嫌疑人乙处于群众聚集的火车站内,人员集中,易伤及无

题目

警察甲发现犯罪嫌疑人乙处于群众聚集的火车站内,人员集中,易伤及无辜群众,因此,无论乙有何犯罪行为,都不能使用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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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A、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

B、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

C、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

D、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


参考答案:CD

第2题:

某警察甲前往某地执行公务,途中因违反交通规则将行人乙撞伤,承担赔偿责任者为( )

A.警察甲

B.警察甲与行人乙

C.警察甲和所在公安机关共同

D.警察甲所在公安机关


参考答案:D?

第3题: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不构成脱逃罪


正确答案:A

第4题:

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取得患有绝症的病人乙的同意而将其杀死,甲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生活贫困的妇女乙后,经乙同意将其卖给一个富裕人家为妻,甲仍然构成拐卖妇女罪

  C.甲为了敲诈乙,请丙将自己的头打破(构成轻伤),丙仍然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的钻石戒指被盗甲报案后,警察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是甲的朋友乙甲不忍心乙去坐牢,就跟警察说:“算了,那枚戒指就当是我送给她的吧”由于有甲的承诺,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C,D
解析:
CD。A:生命不能放弃;B:第一个行为已经构成了拐卖妇女罪。妇女此后的同意是无效的。C:轻伤可以承诺。D:事后的承诺无效。

第5题:

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

A.甲与傅某相互斗殴,警察处理完毕后让各自回家。傅某当即离开,甲认为警察的处理不公平,朝警察小腿踢一脚后逃走
B.乙夜间入户盗窃时,发现户主戴某是警察,窃得财物后正要离开时被戴某发现。为摆脱抓捕,乙对戴某使用暴力致其轻微伤
C.丙为使其弟逃跑,将前来实施行政拘留的警察打倒在地,其弟顺利逃走
D.丁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警察检查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妨害公务罪。 A项,甲对警察使用暴力时,警察的执法活动已经结束,甲不是对警察公务活动的阻碍,不成立妨害公务罪。故A项错误。
B项,乙入户盗窃,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的,以抢劫罪(入户)论处。户主即使是警察,其当时的抓捕行为也不是基于命令和法律的履行公务的行为,而是行使任何一个居室主人都具有的正当防卫权利。故B项错误。
C项,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阻碍其履行行政拘留职责的,成立妨害公务罪。故C项正确。
D项,丁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暴力抗拒警察执法的,依照《刑法》第318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加重处罚。故D项错误。

第6题:

甲省乙市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某犯罪嫌疑人,乙市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经潜逃至甲省丙市,如果决定通缉该犯罪嫌疑人,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 )。 A.乙市人民法院 B.乙市公安机关 C.丙市公安机关 D.甲省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通缉令的发布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通缉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2)通缉对象只能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3)各级公安机关只能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本题中,由于犯罪嫌疑人已经由乙市逃到了丙市,超出了乙市的管辖地区,因此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乙、丙市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第7题: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自离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B、甲、乙是事前无同谋的共犯

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不构成脱逃罪


参考答案:A

第8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人民警察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B、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人民警察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C、.犯罪分子劫持人质的,人民警察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D、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人民警察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参考答案:D

第9题:

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A、甲与傅某相互斗殴,警察处理完毕后让各自回家。傅某当即离开,甲认为警察的处理不公平,朝警察小腿踢一脚后逃走
B、乙夜间入户盗窃时,发现户主戴某是警察,窃得财物后正要离开时被戴某发现。为摆脱抓捕,乙对戴某使用暴力致其轻微伤
C、丙为使其弟逃跑,将前来实施行政拘留的警察打倒在地,其弟顺利逃走
D、丁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警察检查

答案:C
解析: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选项A错误,甲踢警察时,警察对其和傅某斗殴的事情已经处理完毕。因此不属于使用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务。
选项B错误,乙是因为进入戴某家盗窃,被戴某发现而对戴某使用暴力的。此时,戴某并不是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所以,乙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于以摆脱的方式逃脱抓捕,暴力强度较小,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可不认定为“使用暴力”,不以抢劫罪论处。“乙对戴某使用暴力致其轻微伤”,不能转化为抢劫罪。
选项C正确,按照《刑法》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选项D错误,一般情况下,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通常都应当以所实施之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但在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法定刑升格。

第10题: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哪些情形,仍可以鸣枪警告、开枪射击?( )

A.犯罪嫌疑人为使用枪支的怀孕妇女
B.犯罪嫌疑人为爆炸物的儿童
C.正在实施盗窃抗拒抓捕的犯罪嫌疑人
D.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

答案:A,B
解析: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第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鸣枪警告、开枪射击:(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枪支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三)正在实施盗窃、诈骗等非暴力犯罪以及实施上述犯罪后拒捕、逃跑的。故正确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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