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于1998年在某市个人投资开办了私营企业XX实业有限公司,自任总经理。2000年9月,顾某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林某处得知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能获取巨大利益。同年11月,林某在明知XX实业有限公司并无任何生产经营能力的情况下,帮助顾某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活动牟取暴利。到2001年5月,顾某共先后为16家外贸进出口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4份,价款合计1.06亿元,税额1800余万元。2001年1月至5月,广州商人王某在无任何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委托无业人员路某,从XX实业公司处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8份,税款共计558万元用于抵扣,路某获得王某的好处费3万余元。2001年11月,公安机关对顾某等人立案侦查。 犯罪嫌疑人顾某、王某、路某分别属于该犯罪的哪种情形?
第1题:
被告:顾某,男,40岁,某私营企业经理。
被告:林某,男,30岁,某私营企业经理。
被告:卢某,男,28岁,无业人员。
被告人顾某,于1993年5月在广东省深圳市个人投资开办了私营企业全盛实业有限公司,自任总经理。1994年顾某得知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从中赚取大钱,遂开始筹划这一发财之道”。自同年11月起,被告人顾某与其公司的另一经理林某开始以全盛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收取好处费。到1995年5月正,在短短的七个月内,被告人顾某、林某共先后为16家外贸进出口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28票份,价款3165万元,税款万元,卢某从中收取好处费2.7万元。案发后,追缴顾某赃款56.7万元,港币2500元和用赃款购买的皇冠轿车一辆等物。
【问题】对被告人顾某、林某、卢某应如何定罪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205条规定,所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其主要特征为: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第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第三,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第四,本罪在主观上必须具有犯罪故意,一般来说具有牟利动机。
从本案情况来看,被告人顾某与林某一道以全盛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牟取非法暴利为目的,骗取国家税款,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已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被告人卢某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牟取暴利。他们的行为均符合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客观要件,在共同犯罪中,顾某、林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而卢某起次要或辅助的作用,是从犯。
第2题:
王某为一家私营企业的个人投资者,2007年该私营企业以企业资金为王某购买了一辆汽车,这应当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在美国教育史上,富兰克林于()年在费城首先创办了文实学校。
第5题:
下列主体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是( )。
A、中国公民李某
B、外国公民约翰
C、某市财政局
D、某有限公司
第6题:
依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下列投资哪些可以获得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担保?( )
A.美国人于1998年向中国西部的投资,2000年提出的投保申请
B.中国人王某于2000年办理的投保申请手续,2001年向苏丹的投资
C.法国公司(中国人赵某控股)于1999年办理的投保申请手续,2001年在加拿大建厂的投资
D.马来西亚人朴某于2003年办理的投保申请手续,2004年在马来西亚的投资
第7题:
第8题:
张先生的经常居住地为上海市,2009年在北京市投资兴办了个人独资性质的私营企业甲,在天津市与王先生共同投资兴办一合伙企业乙,则2009年张先生个人所得税的办理汇算清缴所在地是( )。
A.北京市
B.天津市
C.上海市
D.任选一市
第9题:
下列句子中"是"字用来强调宾语前置的是:
A、将虢是灭,何爱于虞?(左传·僖公五年)
B、今吴是惧而城于郢。(左传·昭公二十三年)
C、豫章太守顾邵是雍之子。(世说新语·雅量)
D、张玄中、顾敷是顾和中外孙。(世说新语·言语)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