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师的“学者”、“研究者”职能的认识。

题目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师的“学者”、“研究者”职能的认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做“学者”、“研究者”,是信息社会对教师提出的要求。进入信息社会,人类面临的新问题是要建立学习社会,实现终身学习。学校的教师要做的工作,不仅是传授知识,而且要教会学习。从把现成的知识传递给学生到让学生学会学习,教师工作的内容与方式都要发生变化。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要在这一过程中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和能力。传授什么知识要在研究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后才能判断和确定。一方面教师要有文化知识,另一方面又要有人的学习的知识、教学论的知识。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享有权利的认识。


正确答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享有以下权利:①按照章程自主管理;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③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④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⑤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⑥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⑦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⑧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2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我国制定教育政策基本原则的认识。


正确答案:(1)我国制定教育政策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①政治性原则;②群众路线原则;③民主集中制原则;④实事求是原则。

第3题:

联系实际谈谈你对教师角色的认识。


正确答案:
(1)传道者角色。教师负有传递社会传统道德、价值观念的使命。(2)授业、解惑者角色。教师以特定的方式培养年轻一代,帮助他们解除学习中的困惑,启发他们的智慧,形成一定的知识结构和技能技艺。 (3)示范者角色。教师的言行是学生学习和模仿的榜样。(4)管理者角色。教师是学校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需要肩负起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责。(5)父母与朋友角色。教师往往被学生视为自己的父母或朋友。他们希望教师能与他们一起分担痛苦与忧愁,分享欢乐与幸福。(6)研究者角色。教师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要求教师要不断学习。不断反思,不断创新。

第4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政策的导向作用的认识。


参考答案:导向作用是指教育政策对人们的行为和事物的发展方向具有引导作用。其表现在:第一,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第二,为实现教育政策目标规定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导向作用的作用形式表现为直接导向和间接导向两种。直接导向,是指教育政策对其调整对象的直接作用。间接导向,是指教育政策对非直接调节对象的影响。导向作用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趋前性,是指教育政策的作用不单单是调整现存关系,更重要的是指导未来。这样才能发挥其推进社会发展的导向作用。二是规定性,即为人们的行为确定界限,支持什么,限制什么,鼓励什么,抑制什么,都是十分明确的。所以,教育政策对象为实现教育政策目标所做出的全部行为,都受到这一规范的引导。

第5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是如何促进教师在业内获得发展的(如果你是教师,则谈谈你是如何在业内获得发展的)?


参考答案:答题思路:(1)所谓“教师职业专业化”是说:教师职业是专业性职业;要按照专业标准,使教师职业成为专业性职业;教师职业成为专业,需要一个过程。但目前教师职业离专业标准还相差很远,还处于“半专业”状态,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努力。(2)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教师素质,这包括在教师的专业精神、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方面都得到提高,为此就必须提倡教师学习教育理论、进行业务进修,同时严格教师的入职和解职资格、厉行严格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3)就促进教师在业内获得发展来说,其影响因素包括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客观因素又包括“系统外因素”和“系统内因素”:前者是指影响教师专业发展的社会因素;后者是指学校内的因素(如果你是校长或教育行政人员,可以着重从教研活动、学校制度、教学条件等方面来谈此问题)。主观因素包括教职观、情感、教师知能和遭遇等(如果你是一名教师,可以着重从自己对教师职业的看法、自己如何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等方面来谈此问题)。

第6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认识。


正确答案:(1)教师的此项义务也可简称为“尊重学生义务”,它是对教师正确处理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宪法及相关法律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这是教师的天职与美德。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面向全体学生,客观、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学生要一视同仁,不因民族、性别、身体状况、学习成绩等因素偏爱某些学生,而歧视另外一些学生,特别是对于那些有缺点、错误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给予特别关怀,力求不让任何一个学生掉队。
②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教师关心、爱护学生必须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为前提。教师应树立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法治观念,尤其是对待学生的错误应采取宽容、理解的态度,不能侮辱、歧视学生,不得侵犯学生隐私,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更不能以关心、爱护学生为借口,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③教师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应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不能只关注学生的智力发展和学业成绩,而忽视学生的德育和其他方面的发展。

第7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法》规定的学校享有的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参考答案1)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享有以下权利:
  ①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学校一经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本机构内部活动的权利即为法律所
  确认。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是学校法人地位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学校法律地位的重要
  保障。
  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活动。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和任务,有权依据国家教育
  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决定具体课程、专业设
  置,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
  ③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招生权是教育机构的基本权利。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任务以及办学
  条件和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招生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的招生管理规定,制定本机构具体的招
  生办法,发布招生广告,决定招生的具体数量和人员,确定招生范围和来源。
  ④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和实施奖励或处分,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权利。学校有权制定具
  体的学籍管理办法和具体的奖励与处分办法,根据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给予精
  神的或物质的奖励或校内处分等。
  ⑤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学校一经批准成立,就具有了依法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
  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任务要求,依据国家有关学业证书的管理规定,对经考核成绩合
  格的受教育者,按其类别,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学业证书。
  ⑥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管理的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从本校的办学
  条件、办学能力和编制实际情况出发,有权自主决定聘任、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职工,制定本校
  的教师及其他职工聘任办法,签订和解除聘任合同,并有权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
  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
  ⑦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学校对其占有的场地、教室、宿舍、教学仪器等设施设备、办学经费以及其他有关财产,享有财产管理权和使用权,必要时可对其占有的财产进行处理。
  ⑧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学校对来自行政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人等任何方面的非法干涉教育教学活
  动的行为,有权拒绝和抵制。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除上述权利外,学校还享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同时,还
  包括将来制定的法律、法规确立的有关权利。

第8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机智的认识。


正确答案:
教育机智是指教师对学生活动的敏感性,特别是指教师对教学活动中出观的意外情况和偶发事件作出迅速灵敏的反应,果断地采取恰当的措施解决问题的特殊教育能力。
  教育机智是在不断地学习教育理论、总结教育经验、努力参加教育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教师观察学生的敏锐性、思维活动的灵活性、意志活动的果断性的优秀结合,是教师优秀心理品质和高超教育技能的概括,是教师熟练地掌握学生和机敏地教育学生的艺术体现。学生行为和教学情境的多变性决定了教育机智成为教师必备的教学能力。
  影响教育机智发挥的主要因素在于教师自身。首先,教师对工作和学生的态度是教师能否表现教育机智的基本前提;其次,教师意志的自制性和果断性是产生教育机智的重要因素;再次,教师深厚的知识素养和教学经验的积累使教师能够灵活处理教学中的意外情况。
  在教学中,教师的教育机智主要体现在:第一,循循善诱,因势利导。教师针对学生的特殊需求,采取疏导的方法,引导学生成长。第二,灵活果断,随机应变。教师根据特定的教育情境,迅速解决问题,组织教学活动。第三,对症下药,方法多样。教师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多样的方法,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第四,实事求是,掌握分寸。教师在处理问题时,本着教育学生的原则,不夸大也不缩小问题,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教育效果。

第9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师申诉制度的认识。


答案及解析:

所谓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一、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1.法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申诉的程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特定性:教师申诉制度是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将教师这一特定的专业人员的申诉权利具体化的法律制度。

3.非诉讼性:教师申诉制度有别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是公民对司法机关的判决、裁定不服,而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的制度,而教师申诉制度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的申诉,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做出行政处理的制度。

二、教师申诉的范围

1.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申诉。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三、教师申诉的程序

1.提出申诉。教师提出申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法定申诉范围;(2)有明确的理由和请求;(3)以法定形式提出。

2.申诉的受理。在对教师申诉的受理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诉书后,要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就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予受理;如果申诉书未说清理由和要求时,应要求申诉人重新提交申诉书。

3.申诉的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对于受理的申诉案件,在进行调查研究,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理决定。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书的次日起30日内做出处理。逾期未做处理或者久拖不决的,若申诉内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申诉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受理机关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应将处理决定书发送当事人。申诉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果申诉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原处理机关隶属的人民政府申请复核或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10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我国重要教育政策的基本框架是如何认识的。


参考答案:一、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是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就要坚持教育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就要坚持教育改革创新,以改革促发展;就要坚持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每个孩子的公平发展权;就要坚持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我国教育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在未来,我国进一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前进方向与重要任务主要包括: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二是推动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三是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二、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化和信息化飞速发展的形势变化,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选择;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对教育提出的必然要求;是教育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破解教育发展难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现实需要。未来我国教育综合改革的着力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第二,进一步做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顶层设计;第三,进一步发挥基层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的主体作用;第四,进一步找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着力点;第五,进一步科学理性地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第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工作体制机制。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引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应当始终坚持和牢牢把握以下基本原则: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作为根本方向;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依法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权利,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