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共用一条河灌溉,甲的地在河的上游。为确保农田灌溉,甲在河中筑了一条水坝,使下游土地用水量减少到正常水流的四分之一,致使乙的禾苗因缺水而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应当共同协商,合理分配用水B、甲未截断水流,对乙不承担赔偿责C、甲应当根据乙请求拆除水坝D、甲取得乙同意可以不拆除水坝

题目

甲、乙共用一条河灌溉,甲的地在河的上游。为确保农田灌溉,甲在河中筑了一条水坝,使下游土地用水量减少到正常水流的四分之一,致使乙的禾苗因缺水而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应当共同协商,合理分配用水
  • B、甲未截断水流,对乙不承担赔偿责
  • C、甲应当根据乙请求拆除水坝
  • D、甲取得乙同意可以不拆除水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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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将其房屋出租给乙,经甲同意,乙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花费6万元。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甲乙达不成协商一致,应如何处理?( )

A.由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


正确答案:D
「考点」附合
「解析」《民通意见》第86条,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2题:

甲与乙均于l987年10月1日出生,甲己经工作了,乙在初中读书。2005年8月7日,甲、乙合伙打伤了乙的同学丙,致使丙花去医疗费2万元。丙康复后,于2005年11月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由甲赔偿

B.应当由甲、乙共同赔偿

C.应当由乙的父母和甲共同赔偿

D.应当由甲的父母、乙的父母共同赔偿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时不满18岁但在诉讼时已满18岁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61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3题:

甲、乙沿河比邻而居,甲住河的上游。甲需要盖房子,为了解决用水的困难,甲遂在家边的小河上建了一道坝。住在下游的乙因此受到影响,本来一直利用河水浇自己的菜地,因甲拦水,致使青菜枯黄,难以卖得好价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作为相邻方,甲的行为虽然影响了乙的生产,但是河水属于国家所有,乙无权向甲索赔,他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浇水问题

B.甲擅自堵截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了乙的正常生活,乙有权请求甲拆除水坝,消除对自己生活的影响

C.甲擅自堵截独占自然流水,造成乙卖菜的菜地无水可用,菜价受影响,甲应当赔偿乙的该项损失

D.如果乙为了解决浇水困难,买水浇地,对于该部分价款,也可以视为额外的损失,乙有权要求甲加以补偿


参考答案:BCD

第4题:

甲乙为夫妻,甲因经商而暴富,遂秘密养起了情人。甲乙因此感情不和,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B.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法院也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C.如乙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D.如乙不起诉离婚,但起诉损害赔偿,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离婚醅偿
讲解:本题涉及离婚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解问题。依照《婚姻法解释 (一)》第29条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应不予支持;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第5题:

甲公司租赁了乙公司的设备,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设备转租给丙公司,丙公司不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致使设备毁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B:丙公司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C:甲公司和丙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甲公司和丙公司向乙公司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对第三人造成的租赁物的损失向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

第6题:

甲与乙共同实施对丙的侵权行为,致使丙因身体多处受伤而花去医疗费约6000元。如果丙起诉请求赔偿6000元,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如果丙只起诉甲,人民法院不应当追加乙作为共同被告

B.如果丙只起诉乙,人民法院应追加甲作为共同被告

C.丙在诉讼中不得放弃对甲的赔偿要求,因为甲与乙是共同被告

D.如果在诉讼中乙对甲应承担的赔偿份额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


正确答案:AC
81.【答案】AC 【考点】 共同诉讼中被告的认定【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3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故AC项错误。

第7题:

在一个暴雨的傍晚,甲急于回城,恰遇开私家车的乙经过,甲请求搭乘。乙说:"我可以乘你回城,但是天降大雪,路面湿滑,如果发生事故我不承担责任。"甲同意。回城途中,因路面太滑致使撞向路边大树,甲受伤,双方发生争议。有关本案,表述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的关系属于合同关系

B、甲乙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合同关系

C、乙对甲的受伤承担责任

D、乙对甲的受伤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AD

第8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用于经营酒店,经甲同意,乙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租赁期满后,由于甲乙之间就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两人产生纠纷,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装修物由乙负责拆除

B.装修物归甲所有,甲无须支付装修费用

C.装修物归甲所有,甲向乙支付装修费用

D.装修物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折价归甲


正确答案:D
参见《民通意见》第86条。

第9题:

甲与乙共同实施对丙的侵权行为,致使丙因身体多处受伤而花去医疗费约6000元。如果丙起诉请求赔偿6000元,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如果丙只起诉甲,人民法院不应当追加乙作为共同被告
B:如果丙只起诉乙,人民法院应追加甲作为共同被告
C:丙在诉讼中不得放弃对甲的赔偿要求,因为甲与乙是共同被告
D:如果丙在诉讼中放弃对甲的赔偿要求,乙对甲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

答案:A,C,D
解析:
【考点】共同侵权行为被告的确定。详解:《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5条规定: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所以A、C、D项为正确选项。

第10题:

甲、乙二人的房屋相邻,甲的房屋所处地势较乙的房屋稍高。乙的门前有一条小河流过,该河是甲乙两家用于浇灌农田的主要水源,乙的农田紧邻小河,而甲的农田在乙的农田之后。据此,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 ( )

A.因地势原因,甲可以直接向小河排放污水
B.甲为了从小河抽水,可以要求乙在其土地上提供必要的便利
C.甲为了从小河抽水,可以向乙支付1000元。要求乙在自己的田地中为其开挖引水渠
D.甲乙二人的田地用水问题可以通过相邻权规则或地役权规则解决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相邻关系以及地役权规则。根据《物权法》第92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因此,甲虽然享有地势优势,但甲不得以排放污水的方式对乙的生活造成不便,故A项错误。又根据《物权法》第86条第1款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因此,甲可以要求乙为其抽水提供必要的便利,B项说法正确。最后,《物权法》第156条第1款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因此,C、D两项说法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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