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分别出资40000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

题目

甲乙两人分别出资40000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50000元。甲乙对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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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杜某和钟某2007年合伙开饭店,因经营有方,饭店生意兴隆,2008年5月,钟某的妻弟李某要求人伙,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设杜某不同意李某人伙而钟某同意,则李某不能入伙

B.设杜某和钟某都同意李某人伙,但在人伙协议中约定李某不执行合伙事务并不能自营饭店

C.设李某人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于2008年5月以前合伙债务李某不负偿还之责

D.设李某人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入伙之前债务李某与杜某、钟某负连带责任,但有权就其承担数额向杜某、钟某追偿


正确答案:ABD
[解析]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2题:

甲乙各出资2000元,合伙开设个体商店。因经营不善,欠债近万元。对于该债务双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A、有限、连带责任

B、有限、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无限、按份责任


参考答案:C

第3题:

依照《民法总则》等法律规定,甲乙分别出资5000元合伙经营,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23000元,甲乙对该债务应承担()

A.有限责任

B.无限连带责任

C.侵权责任

D.对内按份责任


参考答案: BD

第4题:

甲乙丙丁四人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下列事项须经四人一致同意的有:

A:修改或补充合伙协议
B:作为合伙人出资的劳务的评估办法
C:聘任合伙企业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D: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答案:A,B,C,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19条第2款规定:“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可知,A选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根据该条规定可知,B选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根据该条规定可知,CD选项正确。

第5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饭店,丁想加入,甲乙均同意,唯丙反对,则丁( )。

A.尚未成为合伙人

B.已成为合伙人

C.与甲乙形成合伙关系

D.上述答案均不对


正确答案:A

第6题:

王某与李某分别出资4500元和8000元合开一个饭馆,后因经营管理不善欠债19000元,对该项债务双方应承担()。

A.无限按份责任

B.有限连带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C

第7题:

甲、乙两人分别出资10000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30000元。甲、乙对债务应承担()

A、无限责任

B、无限连带责任

C、有限连带责任

D、按份责任


参考答案:B

第8题:

甲、乙二人每人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因经营不善,对丙负债7万元,而合伙所剩净资产仅为4万元。同时甲欠丁个人债务1万元,丙、丁同时起诉要求甲偿还债务,而甲个人资产为3万元。试分析甲应该如何偿还债务?


正确答案:
答:本案例考查合伙的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权利实现的顺序问题。丙是合伙的债权人,他有权利要求甲偿还合伙的全部债务,丁为甲的个人债权人,当然也有权利要求甲偿还个人债务,在这两个债权债务中甲都负无限责任。
作为合伙人的甲既要承担个人债务又要承担合伙的债务,但是本案中甲的个人财产3万元不足以完全清偿这两项债务,这就涉及清偿债务的顺序问题。该问题在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依照理论上的通说,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采取双重优先权原则,即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优先于合伙的债权人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中得到满足,合伙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从合伙财产中得到满足。易言之,合伙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
本案中,债权人应该首先要求以合伙财产作为清偿,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个合伙人就不足之额连带负其责任。因为全部合伙财产只有4万元,不足以清偿丙的7万元债务,所以对于剩下的3万元债务,丙应该以其个人财产负补充连带责任,即丙有权要求甲以个人财产清偿剩下的这3万元债务。但是问题是,甲同时负有1万元的个人债务,而且债权人丁也有权要求甲以3万元的个人财产来清偿。于是根据双重优先权理论,甲的3万元个人财产就应该先用来清偿对丁的个人债务1万元,剩下的2万元再用来清偿丙的债务,不过此时单靠甲的个人财产已经不足以完全清偿丙的全部债务。

第9题:

甲乙两人分别出资4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用合伙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后,还欠丙4万元.现甲已经无力偿还该债务,丙对乙提出请求,乙只同意偿还2万元,为此引发纠纷.甲乙对所欠丙的债务负何种责任?【】

A.无限按份责任

B.有限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或事先约定分担债务.可知,甲乙对合伙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可以要求甲、乙中任何一人承担全部合伙债务.

第10题:

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成立后,由于经营不善,负债20万元,丙转为普通合伙人负责经营管理,合伙企业仍然没有起色,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伙企业不适用破产程序
B:合伙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合伙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C: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甲乙对合伙企业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甲乙丙对合伙企业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C,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8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丙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92条规定,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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