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是指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履行的权利。
第1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 )。
A.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B.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
C.当事人另一方未履行债务
D.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E.只能用于金钱债务
第2题:
A、须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对价债务
B、须行使抗辩权的当事人无先行给付义务
C、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按照约定正确履行债务
D、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第3题: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若后给付义务人的财产在合同订立后明显减少,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危险时,先给付义务人有权在对方履行或提供担保前,中止自己的履行。()
第4题:
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这种权利称为()
第5题:
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债务人在对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是()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第6题:
在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予给付之前,有权行使( ),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A.先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撤销权
第7题:
第8题:
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 有权拒绝先为给付,这种权利称作( )。
A.异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第9题:
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这被称为()。
第10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