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中,可依法变更被告的情形是()。

题目

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中,可依法变更被告的情形是()。

  • A、征得原告同意
  • B、无需征得原告同意
  • C、原告不同意,则应继续审理案件
  • D、原告不同意变更被告,裁定驳回起诉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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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这里新证据是指:

A.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B.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C.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D.原告或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的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所没有反驳的证据


正确答案:ABC

第2题: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向人民法院举证的期限为第一审庭审结束前。( )


正确答案:×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和第43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第3题:

在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所谓新证据是指( )。

A.原告或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的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持有但没有用以反驳的证据

B.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C.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D.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E.被告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正确答案:BCD

第4题:

人民法院在第一审行政审判程序中,应当更换被告,而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中止诉讼。( )


答案:错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3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5题: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一审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B.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C.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能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D.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参考答案:B

第6题:

在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哪些是依法可以提供的新证据?( )

A.在一审程序中应当予以延期提供而未获准的证据

B.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C.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D.因当事人主观原因并未在一审中提供的证据


正确答案:ABC
《行诉证据规定》第50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当事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同时,该规定第52条规定:“本规定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一)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二)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三)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第7题:

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中,可依法变更被告的情形是()。

A.征得原告同意

B.无需征得原告同意

C.原告不同意,则应继续审理案件

D.原告不同意变更被告,裁定驳回起诉


参考答案:A, D

第8题: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公诉案件时,下列哪些选项是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人民法院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的情形?( )

A.对被告人是否犯罪存在疑问的

B.案件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

C.对被告人依法应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D.被告人有新的犯罪事实需要追加起诉一并审理的


正确答案:ABCD
参见《高检规则》第354条。

第9题:

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j法庭应当进行质证。这里新证据是指:( )A.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B.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串请调取而未获准许,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调职的证据 C.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D.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的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所没有反驳的证据


正确答案:ABC
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2条规定:“本规定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一)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二)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三)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选项ABC正确。根据该《规定》第7条第2款,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据此,原告或者第三人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接纳,当然谈不上质证的问题。据此。选项D不应选。 

第10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规对行政诉讼证据的规定,在二审或者审判监督程序中,法院应当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加以质证。此处,“新的证据”是指:()

A:在一审过程中应当准许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B: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得准许的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二审中调取的证据
C: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新的证据
D:被告在一审结束后收集的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

答案:A,B,C
解析:
《行诉证据规定》第52条规定,本规定第50条和第51条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1)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2)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3)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故A、B、C项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正确的。根据《行诉法解释》第31条第3款规定,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者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因而被告在一审后收集的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不得被视为“新的证据”,故D项不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是错误的。A、B、C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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