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甲因病去世。王甲育有一子王乙和一女王丙。而王乙已先于王甲去世,王乙之子王丁尚年幼。 王丁能否继承王甲的遗产?为什么?
第1题:
农民王甲去外地打工,将其所有的一头驴交给赵乙使用,王甲在外生活舒适,无返乡之意。
赵乙年事已高,驴已派不上用场,且需饲养照料,于是将驴牵至集市出卖,周丙以为该驴系赵乙所有,周丙以公道价格买得,钱驴两清。下述说法正确的有( )。
A.赵乙卖驴属无权代理
B.赵乙卖驴属于出卖他人之物
C.如果王甲追认赵乙的行为,赵乙、周丙之间的买卖行为有效
D.如果王甲不追认赵乙的行为,该驴归王甲所有
第2题:
王甲与李乙于2003年5月10日登记结婚。王甲父去世,王甲继承其父3间房。半年后,王甲不幸遭遇车祸身亡。李乙甚为悲痛,引发早产,生下一婴儿,因不足月,两天后死亡,李乙接连遭遇打击,一时心灰意冷,遂自杀身亡。李乙死后,王甲之弟弟王二甲与李乙之母亲何爱乙为李乙办理了后事,对于王甲留下的三间房,二人均提出应由其个人继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下列观点不正确的是:( )
A.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应由王甲之弟与李乙之母均分
B.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王甲之弟不得继承
C.本案中,对王甲所留三间房,王甲之弟有继承权,因为王甲之弟是王甲的法定继承人之一
D.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应由李乙之母继承,因王甲死亡后,该三间房一半归李乙,一半由李乙和婴儿共同继承,婴儿死后其遗产由其母李乙继承,李乙死后其全部遗产由其母继承
第3题:
张甲因外出而委托李乙全面照看其8岁的儿子王丙。玩耍时,王丙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
A.李乙承担,张甲负连带责任
B.张甲承担,如张甲无力承担,由李乙承担
C.张甲承担.因张甲是王丙之母,李乙概不承担
D.张甲承担,如李乙有过错,李乙负连带责任
第4题:
第5题: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8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3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王某遗产的是
A.乙和丙
B.王某的妻子和乙
C.王某的妻子和丙
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参考答案:C
【解析】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本题中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因此甲的晚辈直系血亲即丙有权代替甲继承王某的遗产。同时,王某的妻子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由于乙未对公婆尽到赡养义务,因此无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的遗产。故本题中有权继承王某遗产的是王某的妻子和丙
第6题:
王甲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李丙,王甲委托自己的弟弟王乙代自己履行,王乙也因为临时有事就委托自己的同学章定代为运送。谁知在运送途中,章定遇见自己的朋友,两人遂同去喝酒,章定不胜酒力致该批货物遗失。李丙也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李丙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
A.王甲
B.王甲和王乙
C.王乙
D.章定
第7题:
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与公婆居住在一起,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王某有一儿子李甲。王某的公公去世后()。
A.李甲可以代位继承其父应继承的份额,王某没有继承权
B.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甲不能代位继承
C.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甲也可以代位继承
D.王某和李甲都没有继承权
第8题:
王某手2007年3月死亡,留有遗嘱一份,将全部房产留给女儿王甲,遗嘱在女儿手里。王某死亡以后,王某的儿子王乙负担了全部丧葬费之后将王某的房屋卖给了李某,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王某的另外一个儿子王丙从外地赶回来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遗产。法院受理此案以后,王甲从外地赶回来手持遗嘱,向法院要求将该房屋判给自己。下列关于诉讼地位说法正确的是( )
A.王甲在本案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李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王甲手里没有遗嘱,而只是要求平分遗产,则王甲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如果王甲不知道父亲去世的消息,则法院应当通知王甲参加诉讼
第9题:
李家有甲、乙、丙三兄弟,丙幼年时送给王某作养子,丙结婚时,王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导致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让丙夫妇及王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对于死者(丙的生母)的遗产,有继承权的是( )。A.甲和乙B.甲、乙和丙C.甲、乙和王某D.甲、乙、丙和王某
第10题:
A、王甲
B、王甲和王乙
C、王乙
D、张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