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告不理是民事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法院审理的原则。

题目

不告不理是民事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法院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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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纠问式诉讼实行()

A、“不告不理”的原则

B、主动追究、不告也理的原则

C、“亲告乃论”的原则

D、“当事人起诉”的原则


参考答案:B

第2题: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进行陈述,发表意见,反驳对方的陈述和意见。这体现了民事诉讼法的什么原则?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不告不理原则

D.权利自治原则


参考答案:B

第3题:

下列关于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皆明确规定了不告不理的审判原则

B.审判应遵循直接言词原则,所以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人不出庭作证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C.三大诉讼法对审理期限均作出了规定,体现了审判及时原则

D.审判集中审理原则不仅要求法律对审判案件的期限作出规定,还需要明确法庭审理的不间断性


正确答案:CD
「考点」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解析」A项,不告不理是一项重要的审判原则,但是我国三大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该原则,只能从三大诉讼法的精神中体现出来。B项,直接、言词原则对审判活动很重要,但是我国目前三大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对于证人不出庭作证这样的普遍存在的现象,目前并没有很强的法律约束机制,也没有规定对证人不出庭给予法律制裁

第4题:

张三起诉李四,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三诉讼请求,不准予离婚。张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并作出判决,该二审法院的做法违反了民事诉讼哪些原则或者制度?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不告不理原则
D.两审终审制度

答案:A,B,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二审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当然,此时如果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对此处规定绝大多数考生都很熟悉,但是本题绕过对该法条的直接考查,考查该法条背后所体现出的基本原则和制度。首先,为什么二审法院不能直接判决,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因为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而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未做处理,如果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所作判决即为终审判决,那么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即一审终审,剥夺了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上诉权,违反了两审终审制度,所以D选项正确。其次,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不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还对财产、子女问题作出判决,该判决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违反处分原则,A选项正确。最后,是否解除婚姻关系与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所依据的事实是不一样的(解除婚姻关系依据的是有关夫妻感情的事实,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所依据的是财产状况和子女的成长、生活状况等事实)。既然当事人仅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显然就仅仅主张了有关夫妻感情的事实,而未主张有关财产和子女的事实,而法院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判决,显然以当事人未主张的财产和子女有关事实作为了裁判依据,裁判超出了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违反约束性辩论原则,所以B选项正确。不告不理并不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只是处分原则的一种通俗说法而已,所以C选项不应入选。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第5题: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正确答案:B

第6题:

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立案审理案件是:()

A、自诉案件

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C、不告不理的案件

D、刑事诉讼案件


参考答案:A

第7题:

下列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中,我国三大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是?( )

A.不告不理原则

B.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

C.直接、言词原则

D.集中审理原则


正确答案:B

 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参见《刑事诉讼法》第5条、《民事诉讼法》第6条、《行政诉讼法》第3条。不告不理原则、集中审理原则以及直接、言词原则在三大诉讼中都没有明确规定,但其一系列具体规定体现了这些原则的精神或者实践中法院一般都能坚持。

第8题:

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不包括( )。

A.独立审判

B.无权辩护

C.不告不理

D.平等适用


参考答案:B

第9题:

行政救济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


答案:对
解析:

第10题: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答案:B
解析:
【考点】法院的裁判形式;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详解】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中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权威性的判定;而裁定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务上的判定。因此,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而判决解决的则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本案中,法院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应当采用判决的形式,而不能采用裁定,故选项B正确。不告不理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为法院审理民事纠纷的范围由当事人确定,法院无权变更、撤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这一原则,案件在审理中,法院只能按照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事实和主张进行审理,对超过当事人诉讼主张的部分不得主动审理。本题中,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后,并没有对超过王某的诉讼主张的部分进行主动审理,因此法院并没有违反不告不理原则,A选项错误。辩论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有权就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等有争议的问题,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本题中,法院并没有限制当事人辩论的权利,因此不违反辩论原则,C选项错误。处分原则也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有权处置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本题中,法院并没有限制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利,因此并不违反处分原则,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B。